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通用18篇)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篇

有一件让我难忘的事是玛丽亚与约根相约去游泳,结果约根由于对水的恐惧而迟迟不敢下水。即使这样玛丽亚还是执着的拉着约根的手,一边走一边耐心的鼓励他,在玛利亚的帮助下,约根一步步克服恐惧,勇敢的下水了。

正如约根妈妈所说:“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懂,每个人的一生要学的东西很多,如果一个人在他七岁的时候什么都懂,这并不会是什么好事。”没错,我认为约根妈妈说的很有道理。即使是天才,也无法做到事事都懂、样样都精!

读完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肯定也会遇到困难、遇到失败。困难和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畏惧,是没有勇气去尝试,去克服,只要有次去战胜困难和失败的勇气与决心,年轻的我们一切皆有可能。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2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3篇

读完这本书,我被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心灵深深打动。他对世界的好奇和对朋友的忠诚,让我反思自己在生活中是否失去了那份纯真。书中的小王子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的自大,有的盲目,有的空虚,这些形象让我意识到,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逐渐变得世俗和功利。

书中的玫瑰象征着爱情和责任。小王子对玫瑰的爱护和不舍,让我理解到,真正的爱是需要付出和承担的。同时,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句话让我深刻体会到,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往往是无形的,比如情感、记忆和梦想。

《小王子》不仅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更是一部适合成人阅读的哲学书。它提醒我们,不要被物质和名利蒙蔽了双眼,要时刻保持一颗童心,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思考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总之,《小王子》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阅读的书。它用简单的故事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在忙碌的生活中,不忘停下脚步,去感受和珍惜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4篇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5篇

贾平凹曾这么评价路遥:“他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他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他是一个气势磅礴的人。但他是夸父,倒在了干渴的路上。他的文章就像火一样燃出炙人的灿烂的光焰。”马云说,对他影响大的人是路遥,是路遥的作品改变了他,让他意识到不放弃总有机会,否则他现在还在蹬三轮车呢。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具有恢宏气势和史诗品格的长篇小说。20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早期的重多重大事件,在小说中,均有所表现。可以说,小说中几位青年主人公的经历,就是那个年代青年人成长的共同经历。同时他的语言又清新细腻朴质亲切。所以问世二十多年以来,他一直拥有为数众多的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

这部小说让我认识到:时间的流逝,总是悄悄改变着人们的生存环境;自然的,人们的思想中心,和审美情趣,也必然会发生迁移。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和生活节奏的成倍提速,人们的视野里,充斥着纷繁复杂的内容,但即便如此,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是不会改变的。

这部小说给我带来了关于农民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出生在现代城市的我们本难以理解老一辈农村人的体会和感受,和老一辈农村人的不易,但《平凡的世界》就像是一面镜子,又像是一台敬业播放的胶卷,让我们感受到了农民的辛劳生活与喜怒哀乐。在路遥的笔下,孙少平,孙少安等人物形象,全都变得鲜明生动了起来。

孙少平,孙少安,田晓霞,润叶……在他们那个时代,他们本都是一个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在路遥的笔下,他们又变得不平凡了起来。在路遥的世界里,出现的都是些平凡的人物,但又正是在这些人物中,人性中的善与恶,美与丑,都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他的世界里人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这一点,在孙少平身上就被表现了出来——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在平凡的世界中,平凡的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磨砺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平凡的人生,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却又是不平凡的。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6篇

书中有只猫头鹰叫赛林,它出生不久,被它的哥哥推下树洞,结果被坏蛋猫头鹰抓到圣灵枭孤儿院,在那里,赛林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后来赛林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敢逃了出来,到了传说中的珈瑚巨树,那是一个正义的地方,里面有很多正义的猫头鹰战士,守卫着猫头鹰世界的和平,赛林也成为了猫头鹰战士。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就是赛林和朋友间的友情。它们有心事就会说出来相互开导,有开心的事一起分享,有问题就一起去解决,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好朋友李文博,在我与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总是爱与他闹别扭,有,为了一个玩具,我居然和他发生了争吵,想到这,我十分的羞愧。我要向它们学习,以后跟朋友分享快乐,友好真诚地对待朋友。我相信这样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因为小事情而吵架。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赛林与朋友的深厚友情,还让我意识到我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心中有梦想,勇敢坚持下去,肯定会有所收获。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愿今后我能与好书常相伴!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7篇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助别人时,最快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助的人,而是你自己。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助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谢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8篇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_我_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_我_去_人间_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题记

一个多雨的江南……

曾经,有一位老人,悠悠地在岸边,正饮着葫芦中的酒。

“爷爷,爷爷。”

老人缓缓的放下了葫芦,不远处的小船上一个女孩在叫他。

女孩叫翠翠,很小就随他撑船。

他,仿佛已经习惯了孤独。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9篇

忆是一座城,愁肠百结是它,言笑晏晏也是它,因为是它,才有那一份不变的中意。书中无数人写到世界名城,写到生活打拼的第二故乡,或许他人看来那是无奈心酸的委屈,但对于他们而言,或许正是那一份熟悉的陌生与疏离,让繁华有了冷色,有了特点,整座城因而又有了生机。又或是书中的边陲小镇,或是一个饱受争议的地区,不论外人看来如何,仍有无数人沉迷其中,投身其中,感受着那座城的风水与韵味。

忆是一座城,无关浮华冷眼,只因为那一份不期而遇的心悸。我自边陲小城而来,为学业辗转多地,原以为初的那座小城已经隐没在记忆深处落满灰尘,看完这本书才忽而明白,我自身就是那座小城浇灌而来,无论走多远,仍含有其中风骨情韵,无论行多久,后仍会念起那一座平凡而又温暖的小城,想起当地几分质朴的方言已经四季交替的草木风光。

忆是一座城,人生如暗夜行,城便为白月光。无论何时,抬起头都会发现,那座城永远在那里,从未离去。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0篇

今年六月底,我家也诞生了一个弟弟,所以我也经历过了家里要添人口的经历。但是我和故事中的叶今一不一样,当我得知妈妈怀孕后,高兴得想飞起来,对这个新成员充满期待。而她,得知消息后,反而不那么高兴,一直再想,家人会不爱她了吧?因为她的弟弟或妹妹还没出生就倍受优待,除了她,家里人也都很高兴。虽然有时我也会有和主人公一样的想法:有人会和我抢冰激凌,和我抢玩具。这些想法会让我觉得失落,不过很快这些想法又被新生命到来的种种美好给淹没了。其实有个人陪我一起笑一起哭,陪着我一起长大,也是件挺幸福的事。我认为叶今一应该相信他的家人,就算家人很爱弟弟妹妹,对叶今一也一定有爱,只不过她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已。我现在就觉得爸爸妈妈依然对我很好,只不过多出了一份爱给弟弟。

终,叶今一把烦恼、压力越积越多,终于开始离家出走了。但这离家出走,似乎让她明白了什么。她终于知道,家里人也很爱很爱她,也在担心着她。她离家出走,家人拼尽全力也会去找到她。叶今一开始和家人一起,爱着弟弟妹妹了。真是美好的结局呀!祝这一家人幸福!

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每个孩子都是不可替代的宝贝。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1篇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2篇

敷衍整本书我发现吹牛大王每次陷入困境的时候,他总能运用自己的智慧,想出对策化险为夷。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真的是他运气好抑或是上帝总是偏爱他?阅读全书你会发现并不是这样。其实每次遇到困难时,他都以自己那英雄的气概,顽强的精神和机智聪慧的大脑以及大胆和心细转危为安。所以说,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只有运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尽全力发挥自己的潜能,你才能获得许多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他这种处事不惊能够从容解决危机的能力是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当然,他那乐观的态度也时刻吸引着我。

在明希豪森冒险经历当中,他遇到过很多坎坷、失败与成功。但十分可贵的是,不管结局怎样,他都不会沉浸在骄傲自得或悲观失意中,并永远保持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每次成功之后都洋洋得意,结果自己的骄傲却导致了下的失利,然后自己懊恼无比。

乐观是无形的,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有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会指引我们前行。我要向明希豪森学习,学习他的荣辱不惊,学习他的乐观积极。

《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无论身处何地,做任何事情,都要保持一种遇事沉着冷静,乐观向上的态度,那么我相信他的人生道路就算不能一帆风顺也必然会精彩非凡。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相信每位读者读完后都会收获许多东西。不论你从这本书上得到的是欢笑还是启示抑或是乐观向上都显示了这本书的独特魅力与吸引力。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3篇

第一篇是开场白,是土土的爸爸写的,说土土自以为是一个男子汉了,有时候会吹两句牛,所以土土的爸爸怕土土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会对他们吹牛说自己小时候有多么多么的了不起,其实土土小时候和其他小朋友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孩子,这就是开场白。

这本书里面我喜欢的一篇故事叫“土土的鸡鸟”,说土土和妈妈上街看到卖鸡的大婶,土土就缠着妈妈买了一只,回到家,土土把小鸡放在了一个鞋盒子里,撒了一些米粒,就一只盯着它看,如今,土土只要从学校回来不去别处,就在家盯着小鸡看,小鸡一天天的长大,鞋盒已经放不下了,土土就把小鸡放到了后院养,土土喜欢把小鸡放在肩膀上,以及放在头顶上,就像养鹰一样,奶奶见了就说土土养的是只鸡鸟,小鸡变成了老母鸡就不好玩了。一天上学时,奶奶说给土土做一只扒鸡让土土回来吃,土土随答应了一声好,放学回来后吃晚饭的时候,家里的哥哥姐姐死皮赖脸的要求土土分一些鸡肉给他们吃,土土并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爸爸以为土土知道自己的鸡鸟变成扒鸡以后会大哭大闹,可是土土并没有这样。

这本书我读完以后懂得了一些道理,比如——说话要诚实守信,不能撒谎,看事物不能只看外表,也要看内在,因为内在也有美好的东西。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4篇

这本书主要讲英国的一名女训犬师,她名叫简.费夸尔,有着近30年的养狗经历。在人生美好的25年里,她潜心研究狗狗的心里,倾听并理解狗狗的语言,她的训养方法不仅简单容易懂,还充满了机智和人性,她利用自然的方法来驯养狗狗,从不使用暴力,喜欢用奖励来驯养,从而纠正了狗狗的坏毛病。

我养了一只小狗,名叫卡卡。卡卡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还善解人意,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吧。在我的精心调教下,卡卡已经会坐,并会和人握手,但当我看到电视上的狗狗被主人训练的叫它趴到,叫它后退,叫它站立,叫它站在那儿不许动,它都能去做,可把我羡慕坏了!可我却不会训练卡卡。正当我为这纠结时,我看到了这本书,这本书里所讲述的训犬方法都很实用,而且正好可以解决我现在的问题。书上说不能强迫狗狗做它不想做的事,而要学会用奖励来训练,这样既让狗狗开心,又能让它学会新本领,是一举两得的方法。看完我就开始训练了。那是正好是早上十点多,卡卡正活跃的时候。我拿来一根宠物吃的牛肉条,卡卡闻到了香味,开心的奔过来。我叫道:“卡卡,坐!”它立刻坐倒。“握手。”只见它把一只手抬起,又抬起另一只手。我给卡卡吃了一点牛肉条,它十分开心。接下来就是关键时刻了,我摸摸它,对它说:“卡卡,趴倒。”他没听懂,还以为我想要和它握手呢。然后,我把它的两只前脚慢慢的往前拉,它就趴倒了,我赶快给它吃,作为奖励。我有反复做了几次,没想到他那么聪明,这么短的时间就会了。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教会了卡卡站立。我十分开心,卡卡也是。

感谢《狗狗心事》这本书,他让我更接近了狗狗的心灵,更了解卡卡。以后再遇到养狗方面的困难,我就会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5篇

这本书主要讲述赵朔、左光辉、李凡可、戴劲佑他们家庭、校园生活和他们的父母关系,小说讲家庭、责任、友爱、亲情熔于一炉,耐人寻味。

读完了这本书,我也明白了许多,其中感触深的一点就是:父爱。

赵朔一直认为他的父母关系不好,但他却不知道生他之前他父母关系有多好;赵朔也亲眼看到父亲在贩卖违禁品,但他却不知道他父亲是警方卧底;左光辉觉得他父亲只知道赚钱,都不陪他,但他却不知道他父亲这样是为了让他早点和他的妈妈团聚;夏秉国老师看到戴劲佑考试时手里拿了张纸条,但戴劲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也还没有打开看,老师也不知道这是几个同学的报复,就认定他作弊了。但,眼见不一定为实,终为他解围的还是他的父亲。

正如书壳上写着一段话:“父爱如天,粗犷却深远。父爱如山,高大而巍峨。父爱如火,猛烈却炽热。父爱如河,细长而绵延。”

文中的四位父亲都不容易。赵朔的父亲赵扑因无法从失去大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一头扎进工作里。因为他是警方卧底,所以只能装作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但在儿子遇到危险时,奋不顾身地去保护赵朔。

李凡可的父亲李建晞也是个工作狂,但当他与李凡可妈妈离婚后,掉了岗,更加关心他女儿了。左光辉的父亲也是如此,他是为了左光辉妈妈的治疗费,为了让他们一家更快团聚。戴劲佑的父亲戴大犹豫更是每天为路人擦鞋,还不是想供儿子上学。

正像文中赵朔爸爸赵扑所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所以我们要理解父母,尊重父母。

我相信,不仅这本书的父爱伟大,你的父亲给予你的爱一定也伟大,所以我们要珍惜,要感恩,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6篇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草鞋湾路108号,是大名鼎鼎的神探沙丘克与沙小丘的家,这不仅是家,同时也是工作的侦探所。在那个不太平的年代,打架斗殴,偷拿拐骗是社会中常有的事,每次警署遇到难题都会寻找神探沙丘克的帮忙。一个有着丰富刑侦经验的神探总是能花费很少时间就能找到案件破绽,找到解决方案,令不法分子闻风丧胆。可这样也引来了坏人的仇恨,草鞋湾的家经常不是玻璃碎了就是大门上挂了彩,沙丘克对沙小丘说,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害怕,爸爸不在家时,你是家里的男子汉,要学会自我保护也要保护好妈妈。,客厅的玻璃又被石子砸落,沙小丘一个箭步冲出去对着外面大喊:我不怕你们,有本事就光明正大的,干嘛做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原本只是想警告下坏人,没想到以后的门窗再也没有遭到破坏。在爸爸的耳濡目染下,沙小丘从小就有着异于常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随着年龄增长这些能力渐渐显露出来。一天,沙小丘在家写数学题,上一秒还在写竖式计算公式,下一秒突然冒出来几个人,不由分说把他带走,沙小丘撕了做数学题的草稿纸随手带了铅笔,这些人到底想做什么,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一边挣扎一边劝自己要冷静,在沿途的路上用铅笔划痕和草稿纸屑做了记号,到关押的地方用仅剩的草稿纸叠了纸飞机从窗口扔到外面。绑匪门只以为是孩子贪玩,不予理会,不曾想这正是他给爸爸解救自己的暗号。果不其然,神探爸爸沙丘克回来后看到沙小丘不在家,看到桌子上留有撕碎的草稿本猜想到了几分,他沿着草稿本的纸屑和铅笔记号一路找寻,在废弃的院子门外看到了和草稿纸张一样的纸飞机,解救了自己的儿子。后坏人受到了严惩。

勇敢,机智,永不言弃是主人公教给我的优秀品质,遇事不慌乱,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任何时候人身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也是读这本书给我大的收获。我们是新社会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无论什么年代什么社会,永远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努力学习,奋力拼搏,为建设更美好的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7篇

我尤其喜欢“精卫填海”和“神农尝百草”这两个故事,相信大家也一定耳熟能详吧!精卫是炎帝的小女儿,从小名唤女娃,她非常喜欢戏水。,在到东海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海里,被海浪淹死了。可是她的魂魄没有消失,变成了一只叫精卫的鸟,精卫每天都要用嘴衔来石头、树枝等,投入东海,想把大海填平,让自己的悲剧不再重演。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便爱上了精卫鸟,因为它有一种不畏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这种精神令我佩服,也让我赞叹。虽然力量很微弱,但它朝着梦想,永不言弃的追梦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缺少的。

“神农尝百草”的故事也让我很受启发。故事讲述了在很久以前,古老的大地上长着很多的野草,色彩斑斓,有的有毒,有的无毒,人们很难分辨。神农氏,为了解决黎民百姓的食物问题,尝尽百草,逐一记录,终于为人类找到了宝贵的食物和药材,正是有了神农氏,人们的生活才越来越稳定。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探索无知的世界,唯有尝试,才是正途。

开卷有益,读好书可以明智,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去体会书中奇妙的世界,相信你也可以从中收获人生的启迪。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初一 第18篇

在这本书里有一句话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一个不关心别人,对别人不感兴趣的人,他的生活必然遭受重大的阻碍和困难,同时会给别人带来极大的损害与困扰,所以人类的失败,都是由于这些人才发生的”。

一个人如果只关心自己,他就很难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要想成为受人敬重的人,必须将你的注意力从自己的身上转移到别人的身上去,如果你只是过度关心你自己,就没有时间及精力去关心别人,别人无法从你这里得到关心,当然也不会去注意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请对别人表现出诚挚的关切,当然这种关切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而非别有所图的虚情假意。

我们为什么要让他人喜欢自己呢?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喜欢就是对自己的肯定和赏识,表明自己对他人或者对这个社会是有价值的。

就拿男女双方的喜欢来说,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两个人相互喜欢是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单方面喜欢开始的。比如说一个女孩子开始对追求她的一个男孩子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这个男孩子表现出了对她特别喜欢的态度,久而久之这个女孩也喜欢上了男孩。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喜欢是相互的,学着让别人喜欢你。你喜欢的人,往往也会喜欢你;你讨厌的人,往往也都讨厌你。

这本书的第三章,讲的是自卑与优越,自卑感就是当一个人面对问题无法应对,并坚信自己无法解决问题。而这种自卑到了极致,当他面对问题时,他就会退缩,退缩到后就是自刎,而这已经是一种很严重的精神问题了。我认为当我们面临着困难问题而解决不了时,我们要强制自己去解决,将问题分成一份份小的问题,我相信多大的问题都是能够解决的。

所以相信自己去,尝试着喜欢你周围的人吧!相信这也将让他们真诚、友善地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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