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篇
悲观地低着头,你将看见冰冷的土地;自信地昂着头,你将望见悠远的天空。这就是这篇小说给我的启发。
本书讲述了一百年前的一个生活在阴冷、潮湿贫民窟里的容貌丑陋的人故事。起初没有人喜欢他,大家都嘲笑他,甚至还有人把他放在笼子里当动物展览。在一个医生的帮忙下,他出名了,从此备受瞩目。这都归功于他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从而变得慈祥、平易近人。
这个世上,总有些人认为自己长得不好看,还有很多缺点,从此失去信心以及对生活中美的感受,迎来的却是充满抱怨的可厌的生活。然而他们却不明白还有那些像象人一样,比他们丑得多,或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人,没有因为自己的这些缺点或遗憾而从此堕落,反而是鼓起信心,就算年至花甲仍保留着一颗热血少年般火热上进的心。霍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全身残废,仅有一根拇指能移动,然而他却没有所以放下自己的作家梦,他用尽几年的辛苦汗水,写出了世界巨著,从而获得了辉煌人生,成为了举世闻名的超级作家。
总有些人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好,从而放下了对梦的'追求,生活中的愿望与梦都不见了,留下的仅有抱怨。空空的、苦苦的、可厌的抱怨。其实运气并不是很重要,一些成功人士总结自己的人生经验说“成功路上运气占1%,天赋占5%,而努力占94%”。从前有一位农场主,花了10万美元买了一个金矿后,立刻开工挖了起来,一年后,他抱怨自己的运气不好,抱怨那里的金子太少,他只赚了8万美元,于是他就把这个金矿卖给了一位青年。然而这位青年只是轻轻地摸去了一层薄土就发现了藏在下头的大金矿脉。这就如同象人一样,为了成功而不停地奋斗着,绝不会抱怨自己的运气不好或因为一点点的逆境而放下,离成功仅一步之遥。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不要因为自己长得不好看有缺点,或碰到点挫折亦或认为自己运气不好就失去信心,放下梦想与追求。成功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个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个充满活力、不断努力的人是不失败的。
俗话说得好“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立者也”。我想这就是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道理。期末考试过去十几天了,几家欢喜几家愁,期望愁的人要重振信心,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勇敢应对新一年的挑战;欢喜的人也不能骄傲,再接再厉,勇往直前为新的挑战做准备!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4篇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5篇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6篇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7篇
“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8篇
读完《史记》,回味其中的人物,我觉得炎帝最值得我敬佩。在以前,人们都是靠打猎或采食植物的果实·块茎生活,不懂得耕耘,靠大自然的恩赐生活。大自然不总是那么大方,遇上灾年,常有人饿死,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时常冥思苦想,想找到解决的办法。一天,他发出了粟子,便告诉人们种植粟子的方法;又发明出许多农具。人们为了感谢他对农业的贡献,都称他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得到更多的食物,开始跋山涉水,尝遍各种植物,这就是有名的“神农氏尝百草”。他在尝遍百草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可食用植物,但是也有好几次因为吃了有毒的植物差点丧命,幸亏他找到了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不要重蹈覆辙,而他自己却不顾危险,仍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一种名叫断肠草的,无可救药的植物,不幸去世了。
《史记》,给后世的影响深远,是我们的必读之书。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己。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么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后,用尽自己的最后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己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现在,我懂了。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9篇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0篇
今天,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也令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是桑娜一家人平时靠着打鱼来维持生活。一天,丈夫出去打鱼,很久没有回来,于是到西蒙家里,不料西蒙死了,便帮助西蒙领养她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
看完了这篇课文,使我十分感动,并深深地体会到了桑娜夫妇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其实,桑娜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她自己从早到晚地干活,也只能勉强撑饱肚子,她自己本身还是有5个孩子要照顾,现在,多了这两个孩子等于在她和渔夫的身上加多了两个包袱。再说,家里的五个孩子的生活也是苦的,他们没有鞋穿,即使是冬天,也要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家里的食物来源都是依靠着渔夫出去打鱼才得来的,每一次打鱼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从而,我又看出了桑娜夫妇的善良。相比,西蒙的生活比桑娜家更苦。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才那么小,而西蒙却要自己一个人养活他们,自己又没有人照顾。他们家是潮湿的、寒冷的,而桑娜家却是温暖的、舒适的。这个妈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是必死无疑的,可是她死时还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孩子们当被子,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举动啊!可是,这个孩子们的妈妈去世了,那么这两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呢?当我读到_桑娜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时。_我体会到了桑娜要抱回这两个孩子回家是毫无疑问的,也已经决定好要受苦的准备——挨打。我知道桑娜对于这次挨打也不算什么,起码这样做能保存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她本来可以坐视不理的,也可以不用受渔夫的挨打,可是,她却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孩子死。这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啊!
相比之下,我却从没有像桑娜那样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以前,我从不爱帮人,见到老人没座位坐我却从没有腾出座位;看到杵着拐杖的爷爷过马路,我也从不搀扶;风吹落了同学们的笔,别人叫我捡,我总是不耐烦的'说声:_自己的事自己做。_……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为我以前做个的一件件傻事而感到羞愧。身为一名_少先队员_,我们理应为人民做好事,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还不适合捐什么大款,做什么献血。可是,我连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得上_少先队员_?现在,我明白了,我付出了行动:上楼的时候,有叔叔阿姨要上楼,我绝对不会关上那栋门,别人的书包掉了,我绝对不会不捡……
读了这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那么,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1篇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2篇
在那个时候,有个边城小镇——茶峒,翠翠就在这充满田园风情的小镇上跟着爷爷来回撑船,被时光滋润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自古英雄爱美人,我想,故事从还没发生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吧——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都喜欢上了翠翠,而翠翠却只心仪傩送。命运多舛,天保因知晓翠翠心意而精神恍惚在出海时遇难。傩送和翠翠的爱情因为哥哥的不幸而曳然而止。故事的最后,爷爷死了,傩送走了,只留下仍在渡口孤苦伶仃的翠翠,也不知道傩送会不会回来。
看得出来,他们间是有爱情的,每一份感情都被细细地铺展到记忆里每一个细节。天保的爱是沉稳的。“官方说媒”不通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唱山歌。但他对爱情又有纯洁的心性,答应与弟弟公平竞争,轮流唱山歌,翠翠应了谁,便是谁。即使明知这是傩送强项,却仍旧坚持,也许他从心底里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借口成全弟弟吧!对于傩送我更觉惋惜。他和翠翠是真真两情相悦。那年端午,翠翠在河边等爷爷,却等来了他,这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翠翠为了傩送变得敏感羞涩,傩送更是“宁要那摆渡的船,也不要磨坊”但事情还是变得不完整了,哥哥的死,无疑是给两人添了一层捅不破的膜。傩送有着一颗爱翠翠的.心却不得不面对自家大哥的死。这样善良的少年也还是逃不过命运编织的牢笼,逃避是他对生活做出的唯一应答。
突然想起几米的《森林唱游》里说的“我遇到了所有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如此说来,翠翠是幸运的,她得到两个不平凡少年的爱,可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她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相伴终老,反而亲眼看见了他们的悲剧,这注定要让她此生孑然一身。
他们终究是孩子,爱也是那么纯洁令人怜惜。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里有过这样一段爱,可谁能说错在谁?做伴侣少点缘分,这就是原因。翠翠还是个孩子,一直以来她所接触的人和事并没有教她如何爱,所以在她如花的年龄,两位少年的爱让她无措,她心目中丰神俊朗般的人物更带给她青春期特有的欣喜。相对于《巴黎圣母院》中费罗洛对爱斯梅拉达那疯狂的、近乎毁灭的畸爱,翠翠所遇到的感情像涓涓流水般,平凡不失情调,简单不失意蕴。正是因为结局的悲惨,越发使人深刻。
安徒生对于爱情,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我的爱在童话里。”这不是童话,所以没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情节。翠翠的爱情说到底还是一场悲剧,但她并不悲哀。小城里的故事演绎出了大爱。
世事沧桑,人海茫茫,只有爱,亘古不变,就像蔓延向远方的斑驳铁轨,隽永深长。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3篇
读了此书,我感觉人生离不开哲学。人类天性都渴望心灵的自由,能做自己,摆脱各种限制和压力,越来越感受到做一个人的喜悦。爱智慧,爱哲学的思考,它由如人生的一盏明灯,让我们知道我们从哪里来,该往哪里走。
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曾说过一句名言:“没有经过反思的人生是毫无意义的。”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竞争的加剧,社会的浮躁,人们已经很难保持一颗平常心了。芸芸众生在滚滚红尘中追名逐利,熙来攘往,就是没有时间停下来反思:“我这样忙忙碌碌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在苏格拉底看来,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对这些问题反思过,那么,你这一生根本上讲是毫无意义的,是到世上白走了一遭。不管你是亿万富翁,还是高官显贵,统统都成了行尸走肉。
哲学让我们去思考这些人生问题,并不是真正能寻找到一个标准答案,其意义促使我们去反思、去认识自己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这让我想起了《红楼梦》第一回里在跛足道人唱完《好了歌》后,甑士隐随即和了一首,其最后两句是这样的:“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都是为他人做嫁妆。”
说的是我们这些芸芸众生生在滚滚红尘,也就是“他乡”中,“乱哄哄”地追名逐利、金钱美色,而竟忘了自己的“故乡”在哪里,因此,到头来,也只能是“为了他人做嫁衣裳。”既然红尘是“他乡”,那我们的“故乡”在哪里呢?也就是我们到底是从哪里来到这个红尘的呢?“故乡”显然在红尘以外。我们从“故乡”来,借助于父母的结合,给我们肉体凡胎。我们就用这肉体凡胎,到世间来走一遭,来体验人生、体验爱情,也体验痛苦。体验完后,我们还是要回到我们的“故乡”。
但有很多人在红尘的花花世界中经受不住种种诱惑和考验,他们沉迷于各种各样的“名利场”、“官场”、“情场”或“赌场”,最后出卖了灵魂,迷失了自我,再也找不到回“故乡”的路,成了“回不去的人”。他们的灵魂也就是随着他们肉体客死在红尘这个“他乡”。
读此书,让我突然明白:学习哲学,学会哲学的思考人生,可以让我们找到人生的“回乡“路。人生不正如求学,要努力修行,最后可以得到解脱。让我们摆脱身体的惰性和软弱,得到心灵的自由。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4篇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不要以为方鸿渐只是旧事知识分子,试问如今的我们,谁的身上又或多或少不存在方鸿渐的影子?著名明星北大学历,却不识知网导致星途中陨,财富巨额的影视演员偷税漏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5篇
在这个暑假,我做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读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战马》、《可怕的科学——杀人疾病全记录》、《草房子》、《稻草人》······在我读的这些书里,我觉得最好看又最实用的就是《软装设计师手册了》。
这本书讲的是室内装修,利用多层次的复杂造型和五颜六色的花纹让房间变得更加美观。就是在装修后利用易更换位置的装饰物与家具,使空间变得丰富起来,更方便人们的使用。
将最新的软装设计理论,需遵循的色彩、形式原则,常用的设计元素组合,设计出室内的环境。书房应装修得清新干净一点,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房间则用红、黄、粉等温暖的颜色,再配上点白色,显得温馨又可爱。
这本书讲到了古朴优雅的中国风,自由闲适的地中海风格,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清新田园风,经典东南亚风格,时尚前卫风,简约装修与禅意日式风格。其中,我最喜欢清新田园风和时尚现代前卫风了!
清新田园风力求表现悠闲、舒适、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在田园风格里,粗糙和破损是被允许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更接近自然。法式与英式田园风都是以色彩明丽,多用曲线花纹搭配的;美式与韩式则寻求淡雅、朴实的特点,并且以直线为多;中式田园风只用天热材料装饰。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要装修,所以我和爸爸妈妈去“尚品宅配”看软装家具。那里看上去很小,可一条通道到尽头时又会跑出另一个空间,十分有趣。那里还设计了很多“榻榻米”房间,床下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柜子,躲在那儿谁都找不到。
设计师根据我的.房间做出了两个方案,我比较喜欢第二个设计。因为第二个方案设计的是床靠窗户,我比较喜欢睡觉时看外面;床的左边是书桌,白天可以用来学习,晚上可以当床头柜;衣柜连着门,上面有许多格子,能放很多东西。我的房间是桃红色的,感觉很是温馨。
客厅的家具我们又到“红苹果家具”购买的,那里的样板房和“尚品宅配”差不多,都是现代风格。我们买了黑白相间的电视柜与茶几,灰色的沙发和可变换颜色的灯。我们之前在“尚品宅配”看过一个吧台式玄关柜,就一直心心念念,于是在这里也订购了一个吧台柜。
除了学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设计方式,我还懂得了色彩搭配。软装配色需起到衬托主色的作用,加些其他的色彩作点缀。冷色是收缩色,也是后退色;暖色则是膨胀色和前进色。灯光的色彩对环境也有改变,冷色较凉,暖色较热。
我们现在的房子已经住了六年,墙面与家具也有许多破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布艺家具不能长时间暴晒,也不能紧贴墙壁;墙上如被涂上颜色,可用橡皮擦掉;南方梅雨季节较长,墙壁容易受潮,可以买些炭包或茶叶包防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常识,也让我知道了怎样搭配家具更美观,这真是一本好书!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6篇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鼓励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实在是可惜了!像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连光阴都搭进去了,知识却未获得。这真是太冤了。
倘若你有了这坚持不懈的毅力,再加上用专心的态度就如虎添翼了。你若是今天立志做画家,明天奋发当诗人,后天又苦练钢琴,但即使你再接尽全力做到样样持之以恒,恐怕由于精力有限也只会有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感觉吧!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不仅要求人们精通数、理、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要求人们对于事态乃至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可忽视。这就要我们在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的学习,全方位的获取能量。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碑接的人物,这都是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究其原因,就是这样。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习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习,懂学习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7篇
前段时间,我再次阅读了《中庸》,读后再次感到颇有所获。更深的体会到高中的物理老师的话“每次读诸子百家的东西都会有新的收获,其中尤其是《老子》、《中庸》、《孟子》、《荀子》为最。”
记得最早看《中庸》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处于懂事和不懂事之间的状态,朦朦胧胧中依稀能够窥探到《中庸》中所阐述的思想的一角,后来在老师的影响下,我一次又一次的重读《中庸》每一次都会有新的感觉。渐渐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在遇到我自己很难克服的困难,或者是自己遇到挫折的时候就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小书房里面,泡上一杯清茶,静静的读一读这些中国古典思想的精华,慢慢的自己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就会又是豪情万丈,身上充满了克服困难的力量和勇气。
这一次是因为在训练院辩论队的新队员的时候,我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觉得他们的实力和我的预计相差太远,很多很多的东西都要从头开始一点一点的教,一点一点的练,但是辩论赛又迫在眉睫。那几天的我一直在思考我应该怎么做,是应该放弃还是应该坚持。分析了很多很多之后我得到的结果就是我自己事情不少,考研、找工作、社团??现在在加上这样的辩论队的训练。放弃的话我自己不愿意,毕竟我当初答应了他们,一定会坚持到带领他们打完比赛,不放弃我又实在不知道最后等待我的结果会是什么。
翻开《中庸》开篇的话就让我迅速感觉到眼前一片豁然开朗。“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放弃有有悖于“庸”,为了自己的的'一点事情,放弃了辩论队那么多的师弟师妹的期望有悖于“中”。我应该做的是坚持做好我应该做好的所有事情。一切的一切我只要尽力去完成就好了,结果远不及过程重要。之后我明白了我需要做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不是急于求成,不是急功近利。顺其自然,按部就班的完成现在应该做的所有训练,新生杯的比赛只是为了明年的院际杯的预演,一切都是为了今后的事情的铺垫。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眼前一点问题而烦恼。
之后我在辩论队中给他们的训练就是很简单的要求,首先是完善自己,做好一些表面的工作。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多读多看多学,这样正好是符合人类千年以来总结的成功的经验的。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8篇
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坏脾气仙女,一群变成人的守护者,一只神奇的青鸟,一个充满戏剧性的童话:
这是一个穷苦的樵夫家,这两个孩子便是勇敢的蒂蒂尔与她的妹妹米蒂尔他们望着邻家的富人家 ,眼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拌成老婆婆的仙女来到他们的身边,带他们开启了寻找青鸟的奇幻旅程。
仙女送给了蒂蒂尔一个镶着宝石的绿帽子,他刚碰了一下那颗宝石,家具竟然变成了新的,“老婆婆”也变成了留有一头金头发,蓝眼睛的仙女,家里多了一些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他们都有自己忠实的爱犬蒂鲁,优雅的猫蒂勒脱,变成小精灵的12个时辰 ,胖乎乎的面包先生与牛奶姑娘,他们都在为自己变成人类而感到惊喜。
在仙女的城堡里换衣服时,蒂勒脱保持她那对人类不满的态度,在集体中拉帮结派,告诉大家青鸟找到了后大家都会死,还说光神也在人类那一方,也是敌人,直到仙女来了,蒂勒脱才停下。
第一站,仙女让蒂蒂尔去回忆国找自己逝去的爷爷奶奶拿到了青鸟,当蒂蒂尔为自己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青鸟而感到自豪,离开的时侯,他们突然看到自己手中的青鸟变成了黑鸟,从而陷入无限的自责中,光神的开导后他们才继续前进。
在光神的指引下,他们又走访了夜宫和幸福园,历经了艰险之后来到了未来国。
映入眼前的是一片的天青色,青色的石阶,青色的花,青色的草,还有一群大大小小的青孩子。
这些青孩子是还没有出生的新生命,他们在未来国里研究着带去以后的世界什么。有人发明了比西瓜还大的苹果,一串“梨”,还有大大小小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
过了一会儿,从大门里走出来一个瘦瘦的.高个子老头—他就是时间。如人们所想,时间就是一位苍老的长者,他脸上布满皱纹,留着花白的胡须,一手执着镰刀,一手拿着沙漏。
时间发现了他们他大步流星的朝蒂蒂尔他们走去,蒂蒂尔抱着光神在未来国里找到的青鸟逃走了,却想起他在刚才无比惊慌中张开了双臂,青鸟也瞬间隐没在无际的蓝天之中,就这样蒂蒂尔再一次与青鸟失之交臂了。
为了寻找青鸟,蒂蒂尔一行人又先后来到了光之殿堂,森林与墓地,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最终他们同伙伴们告别回了家,这时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借火种,并请求蒂蒂尔把他的鸟送给她生病的女儿,蒂蒂尔答应把鸟送给她,却意外发现这只鸟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青鸟,柏林考托太太的女儿得到青鸟后立刻痊愈了,可此时亲鸟却飞走了。
虽然说到头来青鸟还是飞走了,但却给蒂蒂尔和米蒂尔留下了不一般的梦幻经历,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乐观又善良的小男孩儿蒂蒂尔,又告诉我们幸福不是占有而是体会。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19篇
曾看过这样一张:蓝天下,城市的街头,一个约一岁多的孩子,在一个女人的背上安静的睡着,而这个女人,丁丁着享受着皮鞋被擦,而不幸者只能等待着幸运者来擦鞋。
老王是我想起了这张图,现实社会中,他们是一个缩影,时代变了,于是,有人闭上眼睛,对一切视而不见,假装看不见他们的心酸或善良,甚至鄙视他们,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为什么我们的命运差异如此之大?不信者也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报负,没有错,如果真正的有能力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够成功,但是,能力从何而来?没有知识,何来努力?你有见过现在哪个成功的人没有文化吗?有个事业叫希望工程。某个希望工程那里,有一群土王知识的孩子。或许我们太幸福了,总是喜欢无病呻吟。于是,城市里,逃学、叛逆、网瘾。有位英语老师到希望小学,教给孩子的'第一句是:“I want to school!”你听到了吗?他们在喊:“I want to school!”而我们,上学似乎成为一种折磨,人间地狱。当我们在抱怨作业多时,痛恨考试的时候,却有那么多人在因为上不了学而哭泣!当我们出去一家团聚的时候,城市的街头正睡着孤苦伶仃的老人。当我们在抱怨生活苦难的时,正有人为一粒米而奔波。
去商场的路上,碰见几个残疾人在卖艺。他们告诉人们,他们是安徽来的,因为是残疾人,所以没有生活物质来源,为了生存,最后不得不卖艺。有人上去给他们钱。然而,我听到有人说,那是骗子!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眼里是骗子?难道弱势群体的所做的事情就是骗人的吗?还有大街上四处行乞的老人,我宁愿相信那是真的。
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宁可错给,不愿错过”的温柔去对待他们?两块钱在我们眼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就不能发挥自己一点点的爱心吗?我们一点点的爱心还不值两块钱?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变好,可是我们的心却变得越来越冷漠了。于是,仅存的善良也渐渐麻木着……
同为父母所生,同在一片蓝天之下,我们的人生价值,不应该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欲望,我们的价值,该是有人在无助的时候可以抓住我们有力的手。学会用善良的心去看待世界,关心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把心灵的灰尘擦掉,不要用有色眼光看着不辛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
唤醒你的善良吧!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0篇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题记
书并不是经典名著,却写得非常现实。两个少年在这个破财的城市里相遇,他们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各自有不同的遭遇,原生家庭都有种种的不幸。但是在这所城市里,他们是彼此的慰藉,意料之外的意外。顾飞教蒋丞如何面对这个城市的人情世故,处世之道,并且在面对家庭纠葛时为他出谋划策,在蒋丞备考期间给予其充足的后备。是顾飞给了蒋丞本来灰暗的人生一点阳光。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他们在需要为未来的生活做打算。可在十多年原生家庭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下,顾飞开始犹豫了。当蒋丞想要拉上顾飞继续向前走时,顾飞一句无奈的“算了吧。”成了他最后的挣扎。至此,是蒋丞对顾飞的救赎。蒋丞仍不放弃,他就一直站在了前方,等着顾飞自己走过来,。最后顾飞终于鼓起了勇气,追上蒋丞的步伐。
这种救赎着实让人感动。当我合上书本的那刻,他们就不再只是一个故事了。我始终相信,某一时间的大千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所有的事件发生都是偶然中的必然,书中以极其质朴的语言,呈现了立体丰满的蒋丞与顾飞,也描绘了残酷的现实世界。正是由于这种现实的磨炼,才会让他们拥有救赎的机会,他们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书中的感情在现实生活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想来社会也是残酷的。社会上有许多的偏见,旁人异样的.眼光压得别人喘不过气。我曾在网上搜索过《撒野》这本书的书评,铺天盖地的是对于这些书乃至于对现实感情的谩骂与偏见。他们看不见书中的温暖,却加以谩骂。其实感情并没有错,疏散的往往都是偏见。
我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我尊重他们,尊重社会上每一份独一无二的感情。他们拥有自己的色彩,他们会骄傲地扬起彩虹旗,显示着自己的个性。
《撒野》就给我很多的感触。每一个故事都是离现实那么贴近,就好像真实存在一般。我的青春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的色彩,所以才会在书中别人的青春中寻得一丝亮光。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1篇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
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2篇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在同学老师的眼中我就是一名标准的“博士先生”。也许是从小就喜欢读书的原因吧,我啊早早的就带上了眼睛哦!别看我的眼睛小,哈哈,不过戴上眼镜的我可酷了!偷偷的告诉你:我喜欢大家叫我“博士”,因为我长大了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博士。尤其是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之后,从中受到启发,这本书让我更加坚定了长大当博士的信心!
这本书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一打开书时,我就被里面的各种科学故事吸引了。这本书解答了很多为什么的问题: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不仅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加知识,还能提高我的观察探究兴趣。
其中上面有个问题《蜜蜂并不是靠翅膀振动发声》特别让我感兴趣,因为后面有一段小故事:这个结论是被一个叫聂利的`小朋友通过研究得出,顿时对这个同龄的小朋友无比的崇拜!聂丽曾经在《十万个为什么》中也看到,蜜蜂的嗡嗡声来自翅膀的振动,每秒达200次,如果翅膀停止振动,声音也就停止了。她向老师求证,老师的观点也同书上一样。后来,聂利到一个养蜂场去玩,发现许多蜜蜂聚集在蜂箱上,翅膀没有煽动,仍然嗡嗡叫个不停,于是她对教材、科普读物和老师的讲解产生了质疑,并开始了对蜜蜂的试验和研究。她先把蜜蜂的双翅用胶水粘在木板上,蜜蜂仍然发出声音。她剪去蜜蜂的双翅,也能听到蜜蜂的叫声。两种方法交替进行了42次,试验结果表明:蜜蜂不振动翅膀震动发声。为了探究蜜蜂的发音器官,她把蜜蜂粘在木板上,用放大镜仔细查找,观察了一个多月,终于在蜜蜂的双翅根部发现两粒比油菜籽还小的黑点,蜜蜂叫时,黑点上下鼓动。她用大头针捅破小黑点,蜜蜂就不发声了。她又找来一些蜜蜂,不损伤双翅,只刺破小黑点,放在蚊帐里。蜜蜂飞来飞去,再也没有声音。这项试验她反复做了10次,结果都一样。她将这一发现写成论文,很多重要的刊物上都发表了他的文章。她的这种善于钻研观察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了我,以前的学习中,我总是爱看书,但却是一个很少提问的孩子,但读了这个故事后,让我从中受到启发:不要做一个只会要答案的孩子,要学会观察、思考、提问、探究的孩子。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到达最远的目标不是地方,不是天堂,而是自己!
书,就是一位魔法师,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他让我着迷,诱惑着我去跋涉,所以,我读书,我快乐!我一定要做一名爱读书、会读书的好孩子,争取将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小博士!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3篇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_,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4篇
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通过简·爱的成长历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体现新兴资产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也通过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展现了一段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简·爱叛逆、抗争、追求自由的性格在小时候就体现了出来。她在表哥殴打她时奋力反抗,受到姨妈和表姐的蔑视依然能够坚持自己,被寄宿学校的施主当众诋毁她时表现的坚韧刚强。长大后来到了“荆棘之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被雇主罗切斯特所吸引。尽管两人地位悬殊,但简·爱坚信两人从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她所说:“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讲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当她得知罗切斯特还有一个妻子时,她毅然决然地离开桑菲尔德,坚守了独立自爱、不做附庸的底线。
同时,简·爱与众不同的性格也影响了罗切斯特。刚认识简爱时,罗切斯特还只是一个“自豪地独立自主,除了施主和保护人,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贵族。随着两人的关系变得的亲近,罗切斯特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渐渐从沉沦腐朽到对生活恢复希望。罗切斯特是个复杂的角色——他看似“粗暴又变化无常”地对待简·爱,但又全心全意地爱着她;即使他和“疯妻子”伯莎·梅森的婚姻并不顺利,但当大火蔓延整个屋子时依然奋不顾身地想要救下发疯的妻子。总而言之,罗切斯特并没有因为简·爱以及伯莎·梅森的身份、地位而伤害、虐待她们,而是平等地进行沟通交流。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起大家的关注。她被铁链拴住脖子,在寒冷的冬天却身穿薄衣,受到非人的对待。
更何况这并不是个例,还有多少血淋淋的真相隐藏在黑暗的角落中不得而知。这些女孩自金钱从一人手中到另一人手中的那一刻起,她们便成为了一件商品,一台机器。也许在她们的“丈夫”眼中,两人间根本就没有平等可言,因为她们的价值早在几百年前便标注好了,并且也不会改变。
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简·爱》所表达的主题却永不过时,引人深思,或许这就是这本名著存在的意义。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5篇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故事中小豆豆的品质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读了这本书,就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孩子。在她到“巴学园”上学的第一天,就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叫山本泰明,他患有小儿麻痹症。有一天,小豆豆想让他看见更大更美丽的世界。于是,经过了重重困难,小豆豆终于帮助泰明爬上了树,他们俩一起放眼看世界,让泰明真正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
这一个小小的故事向我们说明了小豆豆的品质,她不仅没有嘲笑这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泰明,还和他一起快乐的游戏。小豆豆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不嘲笑别人的品质,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都应该学习她这种精神。
小豆豆不仅仅帮助过小儿麻痹症的山本泰明,还帮助过许多同学。为了美代,她可以放弃她爱不释手的蝴蝶结;为了永远长不高的高桥君,她可以停下自己飞奔的脚步,和她一起慢慢走;为了洛克,也可以捂着被洛克咬伤的耳朵对妈妈说:“不关洛克的事!”
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童话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关爱他人;都要把嘲笑和歧视抛掉;心中要存在着宽容与爱心,真诚和平等;但是,每一个人不会是十全十美的,也会感到恐惧、无奈和忧伤……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让我们的生活和小豆豆的生活一样有意义;也能让我们成为和小豆豆一样心地善良、情感丰富而又快乐单纯的孩子。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经常嘲笑他人。这使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快乐的环境里。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6篇
我们无法选择父母,无法选择出身,但我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简.爱,一个命途多舛的孤女,最终收获了平凡而又简单的幸福,只因她一心向阳,从未放弃过对幸福的追求。
懂得抗争是追求幸福必备的前提。简爱在盖茨里德府里的童年时光是灰色的。本来从小就缺少父爱、母爱的她,更要终日忍受着来自舅妈的厌恶和表姊妹的欺辱,但逆境让她更早地成熟,懂得与压迫者做斗争,即使后果可能是更多的厌恶与欺辱,但她也要来一次酣畅淋漓的反抗。她坚信这种反抗是宣言书、是决心书,可以让侵犯者意识到她和任何正常人一样有尊严、需要爱。
在尊严一次次受到践踏且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她选择了离开,离开盖茨里德斯。在后来的罗沃德学校里,尽管她要面对来自司库的指责以及艰苦的生活环境,但因心中有爱,她遇到了敬爱的谭波尔校长、遇见了同命相怜的海伦,相比在冰冷的盖茨里德府,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世间纯真的爱。这种爱激励着她在追求亲情、爱情的道路上勇敢前行,从未妥协,从不退让。
懂得取舍是追求幸福必备的品质。当简.爱刚刚收获罗切斯特的爱情时,却得知自己的处境将是成为对方的“情妇”,尽管有诸多理由可以继续她们的婚姻,尽管选择留下能获得富裕的物质生活,但在内心真正的选择面前,她毅然净身出户。即使要面临乞讨、面临饥寒交迫,在她身上没有富家小姐的'矫情,不会自甘堕落、不会使心为形役。
真正高贵的人绝不仅仅是衣着华丽,更多的应是精神高尚。古人云:“舍鱼而取熊掌”,在取舍面前,高尚的精神品质好比熊掌,丰富的物质生活,好比鱼。当二者不可得兼之时,应当遵从内心,择善而求。
懂得奉献是追求幸福必备的精神,所谓幸福不仅是指个人生活安定、富裕,更需要亲人的陪伴、需要美满的家庭。看着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健康、幸福,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简爱在得到一笔丰厚的遗产后,她慷慨地将其与表兄、表姐平分,让这份财产带给更多人幸福,也带给自己更多的欣慰。
帮助、关爱、友爱……,这些词汇从小就为我们所熟知,所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小到家庭,大到国家,皆需要这种相互的爱,在这种爱的氛围中,我们方可收获幸福。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心若向阳,幸福可期。不断抗争、学会取舍、懂得奉献的人终会拥抱幸福。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7篇
故事开始于108造船厂,资料看管员吴为丢失了75号造船图纸,警探金明发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人,但最终,他锁定了江风理发店的女学徒沈修。可是在事发后的一天夜里,沈修却不明不白的死了。虽然有迹象表明沈修是自杀的,但金明却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和沈修有暧昧关系的理发店老板曾小法。可据曾小法交代,他是被沈修牵着鼻子走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刚刚过去才一天,吴为煤气中毒了。金明的助手助手戈亮早就怀疑吴为是间谍,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推断吴为是自杀,而警探金明则认为这是他杀。吴为平常为人胆小懦弱,不大可能当间谍,况且如果吴为要偷东西,他也用不着轰动全厂。吴为和他老婆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中毒的。吴为很爱自己的家人,他不会采取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手段。
这时,金明又盯上了一座灯塔。此塔废旧,多年无人,离理发店又近,直觉告诉金明这里一定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金明和戈亮偷拍了很多的红外线照片,结果发现塔里果然有人。他们趁夜里偷袭,抓捕了那个人。
经过审问,此人坦白他是一个外国间谍集团的人,名叫朱梁。他偷了75号造船图纸,交给了沈修。沈修也是一名间谍。后来沈修暴露,朱梁毒不成沈修,就勒死了她,因为吴为的嫌疑也很大,他准备用煤气毒死吴为,幸好探长发现的及时,不然吴为早就命丧黄泉了。
这两个人如果全死了,会让他人误认为吴为是贼喊捉贼、是坏人,可断然不会想到吴为其实是受害者,真正要杀他的人是朱梁。朱梁这一步棋走的真妙!要是我,我会认为吴为把图纸藏起来了,而金明探长却没有上当,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细心的人。我也要向金明探长学习这种好的'品质,不再粗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发现金明探长的另一些优点。比如,他做事很有头脑。当发现吴为中毒,金明推断是他杀,而他的助手戈亮就被事物的的表面给蒙骗了。还有金明探长的另一个优点是:他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事认真。金明每当有时间都会守在自己的红色电话机旁等待着每一个案子,如果没时间,他就会把对方的陈述细致的记录下来,工作破案两不误。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学习书中金明探长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8篇
《中国科学技术史》是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花费了自己的大半心血撰着的一本书,他通过丰富的史料、深入的分析和大量的东西方比较研究,第一次以令人信服的史料和证据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及其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且这部著作对中国的科学思想史、各学科专业史的相关技术以及社会背景都做了详细的介绍、论证和分析。它所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深都是令人惊讶和叹服的。
读了《中国科学技术史》这本书后,我们可以深入地了解中国科学技术史,其 内容涉及哲学、历史、科学思想、数、理、化、天、地、生、农、医及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这不仅推动了中国文明的发展,也对世界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中国的文献考古证据和图画见证,清楚地向我们显示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发明与发现。另外,我们还可以了解到他的治学方法大概可以概述为兼收并蓄古文献、图片与考古史料,实地考察生产和生活传统,模拟实验与技术复原研究,中西比较研究,内史与外史研究相结合,国际大协作。同时,《中国科学技术史》是第一部以系统而且祥实的资料全面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过程的宏篇巨著。
正是因为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以及其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另外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对世界做出的重大贡献。
读完这本书,除了佩服李约瑟博士,更多是对我国科学技术史深切的`自豪感。人的聪明智慧是不会停歇脚步的,终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依然会引领时代的潮流的。另外,别的国家的人可以花费人生大数的时间,对中国的科学技术史进行研究。我们作为中国人,更应当对自己国家宝贵的财富有深刻的认识。
成语兼收并蓄:收:收罗;蓄:储藏,容纳。把不同内容、不同性质的东西收下来,保存起来。如:唐·韩愈《进学解》:“玉札丹砂,赤箭青芝,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者,医师之良也。”又如:古来藏书家,亦不乏兼收并蓄。——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
成语聪明智慧:智力过人,心思敏锐。如:明·周楫《西湖二集·洒雪堂巧结良缘》:“不觉魏鹏渐渐长大……聪明智慧,熟于经史。”又如:要论这小姐的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的过。——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二十九回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29篇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0篇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_我_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_我_去_人间_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题记
一个多雨的江南……
曾经,有一位老人,悠悠地在岸边,正饮着葫芦中的酒。
“爷爷,爷爷。”
老人缓缓的放下了葫芦,不远处的小船上一个女孩在叫他。
女孩叫翠翠,很小就随他撑船。
他,仿佛已经习惯了孤独。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1篇
我选择晏殊的《蝶恋花》来写自己是因为学习这首词情绪更加深沉,表达一种含蓄,意境以及优雅。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第一句话词“菊花”忧“”苦。 “特情绪状态的文本,是黯淡忧伤,忧伤是在秋季学期一个发送。自古逢秋悲寂寥,所以也诗人文本秋风秋雨的人有更多的是感伤的说,抑郁症挂钩剧情。
“虞姬彩笺和脚的因素,有山有水阔知何处,”我想给你错过了,头发不能错过固定派的思念之情的时候,这是一个悲剧。我的想法是委托给月亮的话,让我想起了李白的“我己丑心脏和月亮,”让他可以真正千里寄相思明月听不懂的忧伤;缺少寄托西风,看看他能转让给我,但它包含的举动?在一个孤独的感觉,这一切都是由于造成物联网等众多的悲伤,真的很无奈和混乱的方式。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2篇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3篇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4篇
近来翻阅《论语》,我在其中了解、领悟。我想对孔子说,你的思想,在经历漫长的千年隧道,依然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滋长着,不曾停息。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从中我读懂了你,读懂了你那博大精深的学问的来源。请允许我在此将笔稍微拐一下。纵观世界文学史,最为悲壮、高亢的诗文,往往是在人生最激烈、惨痛的旋涡里分娩。因为写它的不是笔,是生命的孤注一掷。
你是首次提出“有教无类”,认为世界上一切人都享有受教育的的权利。在教 育实践上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该“诲人不倦”,“循循善诱”,“因材施教”。你认为学生应该有好的学习方法如“举一反三”、“温故而知新”;学习还要结合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学习态度要端正。您的教育思想,至今仍然有启发和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想对孔子说,当你在世界的某处地方停驻,留下的是你的渊博,教出的是无穷的学子,我为你感到自豪。你渴望着统治者的赏识,可却从不因此而违背自己的原则。你那谈泊名利,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品质,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学到的知识,别人是拿不走的,因为它已成为个人的财富,是心灵的智慧。只有用自己的才智观察周围的世界,并认真地思考,得到的答案才真正属于自己。正如一个人的气质,不能拿别人的一样,必须经过个人的学习,长期的训练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通晓世界的人。
孔子,在你的弟子整理出的《论语》中,记录了你一生的言语,不管是道德,学问,还是品质我们都得到了升华,如滚滚的江水永不止息,你的`知识已贯通中外古今,你的博大胸怀令你那上千个弟子臣服,更令我惊叹。孔子,我想对你说,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当老师在传授知识时我想起了你那“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是呀!只有这样才能让知识得到巩固,得到更新,获得更深的体会。你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铭记于心,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还有“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让我明白:人生路上,每个人都有自己奋斗的方向和生命的目标,如果奋斗方向错了,就应及时调整,人生坐标定位错了,就要移动生命的坐标。如果所面对的无法改变,那我们就改变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改变属于自己的世界。
历史千百次的昭示,千百次啊!当困难绊住你成功脚步的时候,当失败挫伤你进取雄心的时候;负担压得你喘不过气的时候,不要退缩,不要放弃。我想对孔子说,是你让懂得怎样处事,怎样去学习,怎样去面对人生。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5篇
《洗澡》是杨绛先生的长篇小说,似乎没有《我们仨》的知名度高,但真的完全展现了先生深厚的语言功底。文风辛辣幽默,各种暗喻讽刺,一针见血,让人一边发笑一边拍手叫好,越读越入迷。
一开始以为自私吝啬的余楠是主角,谁知只是以他为引子,后面各路“神仙”悉数登场,一个比一个鲜活有趣。余楠的妻子宛英是我目前看过的最讨人喜欢的旧式女子。她传统却不闭塞,通俗点说就是心大又不傻。一般情况下,旧时的妻子知道丈夫出轨后,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逼迫丈夫与小三断绝往来,要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隐忍着过日子眼泪往肚子里吞。可她一点也不憋屈,不哭不闹,没用多长时间不仅想通了还做好了被丈夫抛弃后的打算。但是后来丈夫被小三抛弃了走不成了,她反而感到失望,让人哭笑不得。余楠以为自己聪明,宛英好糊弄,但其实宛英心里跟明镜似的,早就看透了他的虚伪。后来还暗中帮姚宓,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哈哈。我记得有人说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鉴定一部作品的优劣,最基本的评判标准是——作品里好人的上限和坏人的下限。”我非常赞同。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多面的,但很多编剧往往把主角写得正义凛然洁白无瑕又傻又天真,而把坏人写得十恶不赦禽兽不如坏得没下限,这样就背离了人性,很不真实了。《洗澡》里面的人物,个个都很真实。他们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细腻,读者可以将心比心,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每个人物有各自的闪光点又自然地存在着人性恶的一面。比如,我很欣赏姚宓的孤傲清高,坚强独立,她说:“不能公然做的事,暗地里也不做。”但转眼她就和有妇之夫许彦成暧昧不清,气得我直想扇她耳光。我很心疼“标准美人”丽琳,嫁错了人,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唱着独角戏。我想起了《围城》里孙柔嘉和方鸿渐失败的婚姻,得出了一个结论:感动不是爱情。一时感动促成的关系薄得像蝉翼,等他遇到他喜欢的人,你的付出就显得很廉价了,他会毫不犹豫追求他喜欢的人,跟你说声对不起并让你心疼得死去活来之外,并不能用什么报答你。
书中人物的外貌描写是很新奇有趣的.,比如罗厚的“十点眉”,还有把丑女人打趣成“俊俏的河马”。人物的神态描写绝了,很佩服先生能用如此平实的语言描写得那么传神,一下就反映了人物的心理状态。知识分子自己检讨那段让读者回到了那个疯狂又压抑的时代,理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故事的最后,知识分子被磨平了棱角,去到各自的新的工作岗位。一群人聚了,又散了。
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 第36篇
《背影》初自看到封面的两个字,就让我想入非非,这是谁的背影?这个背影是怎样的?这背影走在怎样的背影下?这一个个问题,不断打击着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的打开了这本书。
当我看完朱自清的《背影》后,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从小的我们觉得最温暖最美好的爱就是母爱,而对父爱却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从那不必要的啰嗦,到他那副威严的面孔,我总是有太多厌烦和不理解,后来才发现父亲同样具有无私的爱,只是其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寸草春深般的母爱罢了。
朱自清的父亲是位好父亲,他为了儿子,宁愿爬过月台,穿过铁道替儿子买橘子。他的背影深深地印在孩子的脑海中,也深深印在我了我的'心里。想起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爸爸给我的感觉是朴实的,又酷似一座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我喜欢把爸爸背着我走,因为趴在爸爸的背上给我无限的安全感。上小学时,爸爸总该骑着车带我去踏风,他总会哼着小曲,一步步踏着车板,我就紧紧地抱着爸爸,看着爸爸不断蹬起的脚步,心里的安全感油然而生。而现在,一切都在变化着,每当我每个星期回家时,看到的爸爸再也不会给我从前的那份安全感,爸爸见我的表情还是微笑,可总有一种莫名的憔悴感出现,爸爸走路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矫健,他好似只能用一双奋力抬起的脚来运作整个身子,爸爸还是习惯性的来问问我的功课如何,自然地坐下来翻开我的作业,不自觉的为我讲解,而我唯一注意到的就是爸爸把那双糊糙的大手,那满手的皱纹像蜘蛛网似的布满全手,有的地方还开了裂,我不禁拉起爸爸那双手,那在我手里的感觉就像握着一个粗糙的木板,那双手拉的我心里好痛,我死死的咬紧牙齿,来控制那份难过的情绪。临走时,爸爸还是坚持把我送到车站,上了车的我远远地望着爸爸,那个轮廓像一棵沧桑的老树,再也不会是我想象中的挺拔了。现实总会是这样残酷,时间总是会这样无情,也许对于我来说时光留下的是精彩,而对于爸爸……
真如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的:“累累的创伤,便是生命给予我们最好的东西,因为在每个创伤上面都标志着前进的一步。《背影》中的父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还是处处不放心,把事事都安排妥当,可见这样一位父亲有多莫无私。
“父爱是深邃的是深沉的”读完这本书后这句话更加渗透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想想过往,想想现今,父爱是人生命深处的根,而这根上的花,果乃至心情无疑是最美丽的,他流露着纯净美丽的人伦情感美。有谁能忘记这人世间的真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