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1篇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_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2篇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3篇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乐天在《长恨歌》一诗中赞美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唯美爱情。
玄宗统治王朝,国力鼎盛,万国朝拜。唐王朝的规模可谓空前绝后。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中,玄宗的妃子的数目恐怕难以统计,但是,当遇到了杨玉环之后,玄宗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举动,对于拥有无数嫔妃的君王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往后唐朝衰退了,皇帝也不是只钟爱一个嫔妃,一直到明朝孝宗时期明孝宗才打破这个记录。可是当时明朝的成就远远比不上此时的唐王朝。一个盛大王朝的君主,在安逸情况下,钟爱唯一一位嫔妃,除了爱,还有什么力量有如此伟大!
安史之乱发生后,在外逃的过程中,唐玄宗始终与杨贵妃不离不弃,作为一国之君,唐玄宗有太多的理由独自逃离,然而事实上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这难道不是一种爱的表现?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唐玄宗沉迷美色。我就不得反问一句,唐玄宗是何许人也?在他的手中,唐朝空前的鼎盛,他会是一位如此昏庸的君主吗?或许又有人反驳:此一时被一时啊,那时候的唐玄宗自然是睿智无比,但现在可就说不定了,俗话说,温柔乡英雄冢。
我又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如此容易下降吗?以唐玄宗的智慧何尝不知道江山与美人何者更加重要。但是唐玄宗没有放弃杨贵妃,因为除了唐玄宗除了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杨贵妃的丈夫,他要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是对杨贵妃的这种责任感,使他在极其危难的.时刻始终陪在杨玉环身边。在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如此了解爱的今天,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是爱,和爱衍生出的责任!
被逼无奈赐死杨贵妃后,唐玄宗再也没有纳过嫔妃,而是在半囚禁生涯中恪守着与杨贵妃的爱恋。在《长恨歌》中,犹给了唐玄宗以希望,以安慰。可是,事实是唐玄宗一个人独自睹物思人,尝尽相思。在寒冷的偏宫中,儿子想毒害自己,身旁无一亲信,说话都得小心翼翼,在这种凄惨的生活之中,唐玄宗依然保留着对杨贵妃的思念。在现代,离婚之事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男子当家的封建社会,保留这份爱情的唐玄宗难道不是因为深爱着杨贵妃?也只有爱,才能抚慰心中的伤痛!
唐玄宗与杨玉环虽然生活在古代,但是他们的爱情与现代爱情一样轰轰烈烈,一样刻骨铭心!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4篇
安意如长恨歌读后感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是纳兰容若的《木兰花令 拟古决绝词》全篇。我所念念于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读到下阕,应该是从汉代走到唐朝来的时候了,汉唐,这是五千年里最辉煌的年岁,至今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它们遗下的风韵洒下我们血液里,像金子一样熠熠生辉。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从班婕妤到杨贵妃,有多少人走了又回来,来来回回躲不开的是命运的纠缠?不如,随着这两个女子款款的身影,闲闲看过千年的花开花落,王朝兴替,借着“骊山语罢清宵半”的好辰光,说一说这个“祸国”的女人,虽然弹指又过了千年。
那场惊天动地的“黄昏恋”开始于骊山,那是历代皇家的行宫,一个很不叫人安分的地方,比如那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事就是在这儿做出的,结果,亡了四百多年国祚的西周。再后来,唐玄宗在这里遇上杨玉环,断送了开元盛世。
骊山的温泉宫,李隆基最爱的地方,只是那时候,他最宠的人还不是杨玉环,所以,她做了他儿子寿王的妃,他成了她的长辈。因此有了后来的兜兜转转。他那时侯喜欢的女人是武惠妃,一个精明美貌的女人,则天女皇帝之侄武攸止的女儿。
与很多人所想不同的是,李隆基内心里对自己的祖母,有着很强烈的欣赏和景仰之心。她是一个伟大的了不起的女人,甚至是一位英伟的帝王。因此对遗着一点祖母和姑姑影子的武惠妃也有着强烈地好感和绵绵地情意。
开元二十五年,武惠妃病重,明皇决定去骊山过冬,第一次遇见杨玉环,偶然的邂逅没有花火,只是皇家一次谒见而已,稚气明朗的玉环给皇帝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杨玉环有令人着迷的青春活力,她聪明但不精明锐利融融地,让人很放松。对年老的皇帝而言,是潜在的刺激。
这种需要在武惠妃死后益发明显,孤独的大唐皇帝,需要一个新鲜的女人了。像白居易说的“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乐天不能写明是“唐皇”一来,不和韵,二来,纵然唐朝开明世风也要有些避忌,时人多以“汉唐”并举,说汉反而有更深长的味道。
56岁的老皇帝偷偷地爱恋起自己的儿媳。这是“不伦”的事,即使在今天也要受到指摘,然而他究竟是做了,因为玉环是当世最美的女子,她又和他一样精通音律。昔有伯牙摔琴谢子期,可见知音对“音乐人”而言有着磅礴的魅力。况且爱情还远远不止这些。
说“三郎”与“玉环”的爱情,免不了说到白居易的《长恨歌》,仿佛是千年来品听这一场爱情悲歌哀艳的曲谱一样,必得和贾宝玉一样手拿曲谱,听人唱得一句:“开辟鸿蒙,谁为情种?”一切才于恍恍中开场。
我现在不太喜欢这个男人了,年少时读他的《卖炭翁》又说作品平易近人,老妪能解,只觉得他是一等一的好人,看他的《琵琶行》以为他是能够同情贫贱女子之人,说什么,“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整得跟真的似的,害我白白感动好久。
后来看见他的士大夫底色,人性复杂的一面,对他也就少了那样纯粹的喜欢。他仕途跌拓,不好缘附党人,好似清清白白一丈夫,固然是不错的,私底下却又沉溺酒色,蓄家妓过百,说什么,“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却又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也不想想自己都已经风烛残年,而樊素小蛮,不过十八九,但年方潋滟。这老家伙有这么糟蹋人的吗?
实在老的不行了。患了风痹之疾,就放妓卖马,自诩“既解风情,又近正声。”总之是一派遮都遮不住的自得之色,这样做作实在是叫人厌恶。就这样的人,还好意思指摘一位立志为夫守节的女子,仅仅是因为这女子的出身不好——曾沦落青楼做了名妓。可是人家关盼盼已经从良,夫死后,矢志守节了呀,你又指手画脚地做什么,说人家应该以死殉夫。她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东坡作诗说道,不似杨柳别乐天。是说小蛮在他老了以后离开他,我只想击节而赞,小蛮终于脱离魔掌了,走的好,似这等无情无义,视女子为玩物的老厌物,留在他身边才是最大的不幸!
少年显才华,中年露锋芒,晚年享安乐,白居易走的是一条中国知识分子都欣赏和追求的生活道路。可是在对待女人和爱情的态度上,同是男人的他比李隆基低了何止一等。
他是沉溺了,他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了,那又怎样?若不是后来的“安史之乱”生灵涂炭,若不为天下苍生记,谁也没有资格来指责他的不是?天下是他打下来的`,平韦后,清太平,大唐的山河岁月,浩浩河山,谁及得上临淄王李隆基的功勋?即位后,一扫武周后期的积弊,励精图治,开创开元盛世。论到做皇帝,他比哪个差?
这个男人,是天纵的英才。是旷世的名主,合当有个绝代的佳人来配他。就是李白说的: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他为什么爱她。我们看了很多史料,小说,总之是情投意合的一对,喜好音律,他做羯鼓,她作舞。志趣相同,再者,她美,美得“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媚,媚得“回眸一笑百媚生”。她单纯,她朗直,她听话,但是她不乏兰心慧质,她甚至会跟他闹脾气跑回娘家,只因自己的孩子生病了,她去看,而他吃醋的紧,跟她发了大大的一通脾气,因为……让她独自去面对前夫和孩子,万一……牵动旧情该怎么办?他在她面前不再是君临天下的一个人,更像个小意儿,情切切的少年郎。多喜而多愁的人。
他们的爱多数时候是平等的,卸下那些礼节后,她娇呼他为三郎,我的三郎。这样温馨平等的爱是他在别的妃嫔身上怎么也感受不到的。没有人敢毫无顾忌的取悦他,又毫无困难的让他高兴。对人如对花,日日相见日日新,他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新的,重新活过。
他的爱宠,她受之如饴。并不惊讶,仿佛只是应当,这份坦然是人所不及的。而她待他也真,这真就不再是帝王与妃嫔之间的恩宠,而是寻常人家夫妻恩爱。这真,连帝王都要爱惜不已。所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是平常夫妻之语,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也是寻常夫妻的誓言。
对帝王,寻常,反成了不寻常。寂寞帝王心。
她亦只是个小女人,喜欢娇惯,喜欢宠溺,像被人供奉在暖房中名贵的花朵。也一直是适宜这样生活的人,从寿王到明皇,他们无一例外的给予她最大的包容和娇宠。她从不考虑太多。因这她仿佛是她应该得到,也可以轻易得到这些。
所谓的红颜祸水,往往是无辜的,像幽王裂帛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都不是褒姒要求的,她不笑时,这男人已经发了痴,她轻启朱唇,似有若无的那么一笑,这男人早已疯过数百回了。玉环也一样,她不为家里人讨官,自然有那皇帝忙不迭的封赏个遍,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不用她要求,什么也为她想的周全。
他爱江山换一笑,奈何?
一家子顷刻鸡犬升天,自然有奸佞小人攀附过来,权倾朝野,富可敌国不是希奇事,不为朋党,岂有势力?几千年来的先贤不都是这么示范的吗?这些,因她的关系,却不是她的过错。她是一个不干涉时政的娇憨女人,最终变了风云,全在她的意料之外。
身在祸中不知祸,更不知自身干系天下苍生,王朝国祚。这是所有“红颜祸水”的悲哀。否则,三郎,怎忍你千里奔波劳碌出潼关,怎忍你皇图霸业转眼成灰?
今日里还是“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岂知他日竟是“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她像那紫霞仙子,意中人是绝世的大英雄,有以天下相赠亦不皱眉的疏豪,料到了绚烂的开头,谁又见得到那命中注定的结局?
玉环不知,是以长恨。
李商隐诗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彼此太浓腻的纠缠,往往如是,需要一个死,才能嘎然而止。这种决裂是上天的旨意,不允许人弥补。
这才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三郎,我误你,所以宛转蛾眉马前死,也无所怨。只求三军齐发,护你早日回长安。
玉环,我并不觉得被误,从未觉得后悔,只是救不得你,我抱恨终天!
悲剧往往是毫无征兆的开始,命运伸出手来,把种子埋下,幽秘地笑着,等待开花结果的一天,温泉水滑洗凝脂,夜半无人私语时,大明宫景韶华极盛时,谁会料到结局竟是马隗坡前一杯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
命运伸出手来,我们无能为力,有些爱要用一生去忘记,恨一样会模糊时间。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5篇
《7王圣钥之惰王星期一》读后感300字
《7王圣钥》摒弃剑与魔法惯常套路,抛弃矮人与地灵标配组合,都在书中搭建起一个“以时间为法典,舞蹈于时针上”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有七块神奇的大陆,七块领地上盘踞着性情迥异的七个王,他们以星期为名,每一个星期大人都有三个魔力高强的助手,拂晓,正午和黄昏他们三个只能在他们所管辖的时间内去人世。而七个王分别有七把魔力各异的
权利之钥,每一把权利之钥都是一个分针和一个时针合并的.。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发挥最大的力量。
《7王圣钥》是一部和《哈利波特》很像的书,但是又和《哈利波特》不一样。比如《7王圣钥》中:主人公亚瑟为了不让人世被古怪的瘟疫吞没,亚瑟拿起了手中的分针和星期一大人手中的时针对抗。而《哈利波特》是在《哈利波特与火神杯》中:哈利中了伏地魔的计,到了伏地魔和食死徒的聚集点,然后用自己手中的魔杖和伏地魔的魔杖对持着,这对本是同根生的魔杖就这样对持着,最后哈利趁伏地魔不注意带着同伴的尸体跑了。
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我推荐给大家看一看。哈波迷可不能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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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6篇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7篇
王忆安的《长恨歌》,看著名字以为会读的很伤心,会掉眼泪,因此买了来很久都没有决心去看。终于看了,却是另一番的领悟。
“ 在王安忆的笔下,上海的弄堂也是有灵魂的,这灵魂也是一个少女的形象——王琦瑶。王琦瑶闭月羞花,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单看这些,王琦瑶与经典恋爱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别忘了,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心是上海弄堂的心。如果读者希望在王琦瑶身上,或者在《长恨歌》里看到纯粹的美,纯粹的爱,那他免不了会失望的。《长恨歌》里的一切都是现实的,而一切现实都是免不了要让人失望的。
这段评论我还是很赞成的,却有这样一段话我无法赞同“一个迷恋上海繁华的女人,在那个年代会有些注定的命运。王琦瑶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人生上用上错误的感情才铸就了她错误,长恨的一生。”不同人的不同见解吧,却总觉这见解是匆忙潦草的下了一个确有其事的世俗论断。如何就是错误了呢?什么是错什么是对?在我看来这世上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对的,错的只是它所引起的后果往往是人不愿意接受的。
我不想对王琦瑶的一生做什么评论,她活的是她的精彩和不精彩,不需外人来评。倒是用了两天的时间从她的一生中走过,平添了许多对生活的感悟。
王琦瑶生命里的几个男人,倒真的'是只有李主任最上眼,程先生是真个的被她耽误了一生,其余都是些个自私的没有良心的了。说到这里倒是真的替她难过了,怎么这样的人就遇不到一个真正合适她的了。她倒是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些个事实,这些个不入流的浪荡子。这是需要什么样的心境和什么样的忍耐力。也许在她根本不需要忍耐力,只是顺从的接受现实的残酷,好象这残酷是一餐必要的饭菜般。
上海的弄堂是有灵魂的,故事太多,太凄凉,便活生生有了自己的色彩。
有机会是要去上海的平安里走走看看,假想了自己就是王琦瑶,然后用旁观者的心去感悟,感悟这人生,原来几千年几万年的在每个人的身上不段重复着,自己也就是个王琦瑶,只是海海人生里的一粟,精彩或不精彩,到头来都是得了一样的结果——死。
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吧,什么东西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莫强求,莫烦恼,怎么样都是一生,开心过就行。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8篇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9篇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_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_,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10篇
终其一生,王琦瑶是王琦瑶,亦不是王琦瑶。王琦瑶的一生,是等待的一生。 那是王琦瑶所构筑的童话,王琦瑶便是童话中的公主,公主寻找着王子,王子却没有及时出现。公主遇到了国王,国王是李主任,公主遇到了侍卫,侍卫是程先生,公主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公主都与他们交谈,然而事实上,公主一直在等,等待王子的出现。 在五光十色中,王琦瑶一直寻找着她的真命天子,然而找一个,找错了,再找一个,又错了。然而每找一次,王琦瑶便丧失了一样东西,这样的丧失,使王琦瑶找到他的概率更小。 公主不停的出卖自己的饰物,以换得旅费,殊不知,公主失去了一切,便不再是公主,又怎能找到王子呢? 与李主任失去了童真,与程先生失去了真诚,与阿二失去了贞节,与毛毛娘舅失去了爱情,与萨沙失去了原则,与老克腊失去了自尊,最后,长脚夺走了她的生命。 王子看见公主身边的一群人,又怎敢靠近公主呢?公主不停地等王子,却没有给王子相认的机会。 王琦瑶的外婆早就知道这一切。她想,这孩子头没有开好,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早点梦醒未必是坏事,趁了还有几年青春,再开个头。不过,这开头到底不比那开头了,什么都是经过一遍,留下了痕迹,怎么打散了重来,终究是个继续。 上海的夜,依旧灯火通明,上海的鸽子,看透了上海的心。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11篇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下午,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后。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同。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爱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因此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王忆安的长恨歌读后感 第12篇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