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项个人陈述范文 第1篇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社严格按照南充市XX区农牧业局和南充市XX区供销社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XX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农牧函〔2019〕号)文件要求,在供销系统开展了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督查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从2018年12下旬开始,区农牧业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区_、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社参加专项整治集中大检查1次,出动执法人员1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个,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10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万元,举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参加了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社按照省供销社副主任杜春茂同志的'重要批示,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下属企业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曾先伟为组长,监事会主任何扬、副主任刘林和副主任林丽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罗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问题收集、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我社积极组织专人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下属市场发放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
(三)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7个联合部门组成的检查人员深入龙门街道办、江东农贸市场进行集中大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部分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二是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
(四)加强督查,保证食品安全
我社对所属的各类经营网点及下属的江东农贸市场、松林农贸市场、航空港农贸市场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将假冒伪劣食品拒之门外,保障优质食品的供应。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存在潜在隐患;二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档案,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把好市场销售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行市场销售。
四是我社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农村专项个人陈述范文 第2篇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NN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基本摸清了全县的集中式供水和自备水的基本情况,认真查找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供水单位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供水单位经营活动,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维稳工作落实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订工作目标。
按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和上级的部署,我县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了工作目标,成立了组织机构,由所长统一领导,所办公室组织协调,卫生监督一科和二科具体实施,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先对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全县共有经营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15家,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27家,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79家,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位均办理有卫生许可证,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位供水人员95人,均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供水人员基本属兼职,不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37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 11家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7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基本为地下深层水,以动力泉的形式抽到水塔,再通过管道直接供给用户,基本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更没有水质检验室,为简单式直接供水方式,虽然有管理人员,但缺乏相应的卫生制度,大部份的水源保护得到保证,少部份的水源保护没有落实到位,基本没有消毒措施,只有少部份供水单位发现或对水质可疑时采取临时的消毒方式,所有的`供水单位除了供水前对水质检验合格外,大部份基本没有再进行检测。
三、存在问题。
1、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部分供水单位无沉淀、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主要是以深井水和泉水为水源水的供水单位),日常自我检测项目未能完全开展,未能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个别供水单位没有制订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管理制度不完善。
2、自备水供水单位:主要问题是无消毒设施无检验室和没有检验人员;其次是个别单位没有定期对储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没有制订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大多数自备水供水单位自认为水源属地下深井水、平时有关部门水质检测结果都符合卫生标准,从而没有对水源水进行沉清、过滤和消毒处理。
3、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较多,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卫生管理,卫生制度缺乏,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同时由于不是经营性供水单位,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上岗,大部份的水质没有消毒,大部份的供水单位水质也没有进行检测。
四、措施。
在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即给予指出,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提出监督整改意见,消除一些安全隐患,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五、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活动,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深入人心,逐渐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局面,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本部门的管理工作,促使供水单位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供水单位、特别是农村供水单位,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增加必要的设施,保障水质的供水卫生质量,建立水质检测制度,落实检测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地能用上卫生、安全的水质。
农村专项个人陈述范文 第3篇
自今年5月以来,我们根据区、街道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和扎实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努力在“三升三降”、确保“三个不发生”目标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全村社会稳定。
一、健全排查网络强化源头防控
我们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稳的第一要务,着力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此项活动启动时,我们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村组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排查网络。组织领导的到位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健全,为攻坚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把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领域作为排查重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排查网络体系,坚持定期排查,迅速反馈、动态分析、及时防控,坚持从源头上防控矛盾纠纷,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化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机制保障
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研判分析制度,做到周上报、月分析、季研判、年总结,与时俱进,点面结合,不断增强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方案,同时,建立村两委联席制度,积极防控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全力维稳。如今年11月上旬,沙口15号地块部分拆迁户因拆迁安置问题到市政府上访。针对这一情况,我村主要领导同志立即到现场,采取稳控措施,向所有上访户深化宣传市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经耐心疏导,有效的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三、提升队伍素质形成维稳合力
我们把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作为提升调解工作水平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因此,利用各种会议和民调例会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策、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在这次攻坚活动中,我们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做到全方位,多层面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方法,形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这次攻坚活动启动及时、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初见成效。实现了“三上升、三下降”和“三个不发生”的目标。
这次专项攻坚活动即将结束。今后,我们将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全村社会稳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