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1篇
1、保持微机室内的设备有序、清洁。
2、严格按照计算机的操作程序开机、操作、关机,使用完毕,检查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3、未经学校许可,禁止非本校师生进入。
4、学生上下课必须按老师的要求有秩序地进出微机室,任何学生未经老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微机室。
5、进微机室前要洗干净手,拍掉身上的'灰尘。
6、进入微机室后在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座,保持安静,不乱动设备、器材。
7、禁止在微机室内吃东西、吐痰、扔纸屑等杂物。
8、不携带任何与上课无关的书籍、文具及其它东西进入微机。
9、上机操作练习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
10、未经老师许可或不按老师要求造成器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2篇
第一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履行学校和班级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迟到、旷课
3、任何学生的迟到需向任课教师解释原因。
4、学生迟到次数过多或旷课将通知家长。
第三条:缺席
5、学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须报告校长。
6、除疾病以外,不允许缺席三天及以上。
7、学生患传染病而缺席,重返学校需出示医院证明。
第四条:学生用书及书包
8、学生学习用书必须写上学生姓名,提倡包书皮。
9、任何书籍丢失应报告教师。
10、学生应当爱护课本,破坏严重者将予以教育。
11、所有学生都有背书包上学的义务。
第五条:学生作业及学习成绩
12、学生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按时上交,及时订正。
13、期末成绩报告单,学生必须交到家长手中。
第六条:上课时间进出学校
14、进入学校的学生,门卫室予以登记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15、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门卫应予拒绝。
16、学生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当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第七条:学生进入办公室
17、必须报告教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18、进入办公室后应保持安静。
第八条:学生两堂课之间活动
19、提倡学生到教室外活动、休息,反对大运动量活动。
20、必须做好下堂课的准备工作。
21、上下楼梯靠右行,学校建筑内以步行为主,脚步声要轻。
第九条:学生衣着
22、上学必须穿着整洁,胸卡必须挂在胸前,少先队员必须挂红领巾或佩队徽。
23、上学及放学途中学生必须戴小黄帽,但教室里不允许戴帽子。
24、逢重大节日或升旗仪式时须穿校服。
第十条:体育课
25、上课必须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26、室外体育课不允许学生逗留在教室里。
27、学生免上体育课,须出示医生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场地、器材
28、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须爱惜。
29、因故意损坏或因不守纪律引起的损坏,学生必须赔偿,费用由家长支付。
第十二条:校内遗失
30、学校提倡学生不带零用钱和贵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不负责任。
31、校内任何偷窃行为将受到惩戒,并与家长联系。
第十三条:禁止
32、禁止学生吃零食、上课时间饮水、乱丢果皮纸屑。
33、严禁携带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非校园使用物品,如刀、玩具枪等。
34、严禁言语和身体的攻击性行为。
第十四条:惩戒与教育
35、学生有接受校内所有教师教育的义务。
36、教师有权实施惩戒,但需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37、一切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将被提出改进措施,如口头检讨、书面检讨等。
38、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分为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等。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3篇
日常规范
一、爱岗敬业
1、自尊自重自爱,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加强工作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培优辅差、教学总结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规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调整教学活动。
3、原则上不兼职,如有必要告知学校。绝不允许参与有偿家教。不能个人开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不准自作主张征订资料。
4、守时守信,工作不拖拉。要严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开会、集会、外出集体活动、约见同事、家长等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5、认真对待所有工作。特别如上课、演说、谈话等务须提前作充足准备并有文字资料。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严守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离校外出,需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方式参照学校考勤制度。)
二、爱校如家
1、热爱学校,发扬主人翁意识,提倡奉献精神,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分工。
2、各办公室要建立值日制度,每天保持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优雅,办公室无人时要关窗关门关电源,贵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发扬勤俭节约作风,不浪费水电资源,夏季办公室内两人以上才开空调,各任课老师要经常检查自己管辖的场室是否及时关电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损坏。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包括学历进修);不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不将个人情绪带入课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回避);上班时间尽量不带子女进入办公室。公物不带出学校。
三、个人修养
1、心平气和,勿大声喧哗,忌高谈阔论。营造安宁的教学氛围,不过于争强好胜。反对浮夸,提倡儒雅之风。
2、注重仪表形象,衣着整洁大方,言行优雅,忌举止粗俗。维护学校利益与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学校利益的'话。休闲时间娱乐有度,不参与不良活动。
一、下级服从上级,忌阳奉阴违。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不可越级指挥。同事之间平等友善相处,遇事先协商,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申请调解;对上级有异议可当面或书面商议,商议无果可再向上一级汇报。禁止阳奉阴违,反对打小报告。
二、无论职级,人格平等,诚相见,礼相待。
学校从校长到清洁工,人格一律平等,以礼相待。教师之间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在同事因突发事件不能到校上课学校又未来得及安排代课的情况下主动代课或代班主任,事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严禁以大欺小、严禁以权谋私。
三、襟怀坦荡,勿拉帮派,包容异议。
同事之间,坦荡交往,不在校内搞各种形式的同学、同乡等聚会。对持不同意见者宽怀以待,协调相处。遇事多理解、礼让,如有意见与级科组长沟通,保持为人师表的理性,争取做到问题不出组。不允许当众争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在校内当众争吵、有粗暴言行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四、真诚直率,勿阿谀,勿奉承,勿鄙视。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人前人后不抱怨,做到:做好事、存好心、说好话、保持好心态。言谈真诚直率,有问题当时当面解决,不背后损人。不挖苦嘲弄,不发牢骚不讲怪话,不阿谀奉承。上级对下级要任人唯贤、用人为公,不得接受下级宴请和馈赠。不随意承诺,严守承诺。
与学生相处
一、平等友爱,勿强压,勿呵斥。
建立平等友爱的朋友式的师生关系,教职员工要尊重学生,对学生以礼相待,不得因师长关系以大压小,不准呵斥学生。
二、爱护学生,服务细心周到。
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念。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细心周到为学生服务。
三、尊重学生,勿体罚,勿精神伤害。
管理学生讲求民主法制,不以传统师道尊严的观念要求学生。无论何时何地,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处分:一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扣当月绩效工资,全校公开批评;同一学期两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者,自动解聘。)
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五、严守承诺,勿欺瞒哄骗。
对学生讲事实,讲道理,宽严相济。答应学生的事情,切实做到。
与家长相处
一、尊重家长,礼貌周到,无论其职级高低。
与学生家长沟通,语言得体、行为严谨,符合教师身份。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
二、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协商教育问题。
与家长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关系,经常主动家访及电访,用好校讯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地艺术地反映学生问题,与家长协商教育策略。
(关于家访问题:每学年至少家访十人次,电访全体学生。)
三、倘有异议,协商解决,忌直面冲突。
与家长有异议时,策略地与家长相处,可与其他老师配合及时化解矛盾。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直面冲突,无论谁是谁非。
(关于与家长发生严重冲突的处理问题:主错方在家长,但教师态度冲动,扣当月绩效工资;主错方在教师,扣当月绩效工资,向家长当面道歉,全校公开批评。)
四、勿利用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将家长作为个人社会关系,不得利用家长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无论主动和被动)
五、勿收受家长馈赠,勿与家长私订协议。
任何时候,不得收受家长馈赠;尽量不接受家长宴请;不与家长私立任何协议,如有偿家教、学生生活照顾等。
(收受和变相收受家长馈赠的问题:如属家长主动,学校一经发现,校会批评;如属教师暗示或索要,学校一经发现,自动解聘。)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4篇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_教育法》、《_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_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依法规范本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是:。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办学地址是:
第五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xx市xx区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xx市xx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六条
本教育机构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办学许可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民政局。
第七条
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举办者自愿举办的初、中、高等学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二章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原则;保证教育质量、信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
本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规模为:xx人。
第十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初、中等非学历培训。
本教育机构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本教育机构招生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本教育机构业务范围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辅导,书法培训,音乐培训,舞蹈培训,教师资格培训,礼仪培训,英语培训
第三章
学校举办者及资产的数额、性质、来源和管理
第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xxx。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_教育法》、《_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活动,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民和县三味书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校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东垣御景2路
第四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 学校业务范围:高中文化课辅导
办学层次:
办学范围: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招生对象:高中生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
第十九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学校校长
校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6篇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7篇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校大型活动的安全,规范我校大型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学校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1、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批准,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名单。
2、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整班级外出活动,也必须报校长批准。
二、我校办大型活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三、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举办须提前五天申报,学校根据情况审查安全方案。
四、申报必须用书面形式。申报的内容包括:举办人、责任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举办地点、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安全措施、医疗急救方案等。
五、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对于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8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⑴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⑵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⑴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⑵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⑶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10篇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_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11篇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制定学校章程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奉贤区教育局以“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特色工作出经验”为目标,积极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现将我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1.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明确章程制定的重点与难点,专门制定了《奉贤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进程,具体部署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按照“布置、核准、完善、总结”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结合区域学校量多、面广、线长等现状,区教育局确定了符合区情的工作目标,即“到20xx年7月,区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属单位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区同类学校示范;20xx年7月,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强指导,科学实施
为加强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同时,设立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
在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区教育局在区域层面大力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并下发《关于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从认识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强重视;从操作上,就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说明、统一规范;并要求学习内部层层发动,向师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宣传章程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章程建设工作知晓度和认同度。
3.核准修订,全面落实
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学校章程草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通过后,报送局相关科室审核备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区119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专门的章程审核小组,对各单位章程进行逐一审核,并于8月30日前,将审核修改意见全部反馈给基层学校;目前,陆续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预计9月30日前能够收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
二、工作特点
在推进章程建设过程中,区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从制定学校章程入手,面向未来规划学校发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个结合”:
一是与学校评价制度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加强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解放路小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认真梳理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贤区解放路小学章程及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协调统一。
二是与谋划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远近互动。要求各学校以学校章程为统领,根据学校管理现状,加强学校的规划制定,实现学校自主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为深化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如实验中学在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过程,始终围绕“以人为本,自主发展”这一办学理念,就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等学校发展问题进行了科学规划。
三是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相结合,实现单一与综合推动。要求各学校以章程为依托,以“一校一品”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目标,提炼和升华学校管理特色,彰显学校办学个性。如金汇学校在修订完善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明确将“培养具有中国文化素养和现代意识的公民而奠基”作为特色办学的目标,通过“彩虹乐团”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打造,在乡镇学校中成功凸显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
三、后续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与章程建设工作相比,章程的实施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预计的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学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确保学校章程切实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者的指导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管理者实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指导,让学校章_正成为师生权利权益的有效保障,让学校章_正体现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其他区县的好做法,更好落实“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开创奉贤教育综合改革新局面!
学校章程制定说明范文 第12篇
随着学校发展,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或空气开关,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校长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学期组织1~2次检查,各处室、办公室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处室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