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罗素读后感(4篇)

哲学问题罗素读后感 第1篇

唯心主义:“一切存在的,或者至少,一切不为人所知道是存在的,在某种意义上必然是精神的。”[30]

一、唯心主义的知识论探讨

“讨论的是:事物具备哪些条件,我们才能认识他们。”[31]

1.贝克莱:我们所直接认知或经验的只是感觉材料,而感觉材料不能被假定为不依赖我们而独立存在

“感觉材料是我们的知觉所能向我们确保其存在的唯一事物,而所谓被认知,就是在一个心灵之‘内’存在,因此也就是精神的。”[32]

关键词:观念(idea)——感觉材料、记忆或想象的事物、

“存在就是被感知”

反驳:“心灵之‘内’的存在”,只是心灵思想到存在,而不是说存在在思想中——这里主要是“观念”一次的含糊不清造成的——重新厘定“观念”的性质。

二、“观念”的性质:关于感觉材料的与物理客体的观念

感觉材料依赖于我们,正如它依赖于物理客体一样。所以问题不在于,感觉材料依赖于我们就是精神的,而毋宁是“事物由于被认知而表明了它是精神的。”

这就是说,这里需要考虑的是:感觉材料与“知道”本身——表象与认识活动——之间的关系。感觉材料依赖我们(精神),但却推不出感觉材料就是“精神”的——感觉材料在知觉者的心灵之内。

贝克莱的问题在于将“被知觉的事物和知觉的作用本身混为一谈了。”[33]

三、在知觉事物或经验中,“区别知觉的作用和所知觉的对象”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1、心灵的认识能力

“认知自身以外事物的能力,是心灵的主要特征。对于客体的认知,主要是在心灵与心灵之外的某种东西之间的关系中构成的;这一点就构成为心灵认知事物的能力。”[34]

按贝克莱的说法,将在“心灵之前”(感觉材料或表象)理解为在“心灵之内”的观念,那么,“凡是在这种意义上存在于心灵之内的,仍然可以不是精神的。”[35]

针对“我们不能知道我们所不曾知道的东西是否存在”的分析,认为前一个“知道”是理解判断(真确的判断)的意思,而后一个“知道”是事物的知识(认知感觉材料),这里又存在一个混乱。于是,我们进入对认知的知识与描述的知识的分析——判断的知识与描述的知识?

哲学问题罗素读后感 第2篇

一、知识分类:

知识——关于真理的知识和关于事物的知识

关于事物的知识——亲自认知的知识和描述得来的知识,亲自认知的知识在逻辑上可与真理的知识无关,而描述得来的知识“永远避免不了要以某些有关真理的知识作为自己的出处和根据。”[36]

感觉材料,亲自认知的知识;

物理客体,描述得来的知识——用感觉材料来描述物理客体——有关真理的知识,但客体是我们一无所知的——“在这种情形中,我们说我们对于这个客体的知识便是描述的知识。”[37]

“我们的一切知识,不管是有关事物的知识或是有关真理的知识,都以认识作为它的基础。”[38]

二、我们认识的事物有哪些?

认识的事物:感觉材料(特殊事物)······抽象观念(共相)

特殊事物

1.感觉:

2.记忆:“通过记忆的认识”——“是我们关于过去的一切知识的根源”

3.内省:“内省的认识”或“自觉”——“是我们关于内心事物所具有的一切知识的根源”

4.自我:自觉和“自我”是不同的,因此,“我思故我在”的“故”只有或然性。

“总结如下。在感觉中,我们认识外部感觉所提供的材料,在内省中,我们认识所谓内部的感觉——思想、情感、欲望等所提供的材料;在记忆中,我们认识外部感觉或者内部感觉所曾经提供的材料。此外,我们还认识那察觉到事物或者对于事物具有愿望的‘自我’,这一点虽然并不能肯定,却是可能的。”[39]

共相

“对于共相的察觉可以叫作形成概念。而我们所察觉的共相,便叫概念。”[40]

三、描述的知识——确定的描述

描述的分类:确定描述——“这一个某某”;不确定描述——“一个某某”

“我们的问题是:在我们知道有一个客体符合一种确定的描述的情况下(虽然我们对于任何这种客体都不认识),我们对于这种客体所具有的知识的性质是怎样的。”[41]

“普通字句,甚至是专名词,其实通常都是一些描述。”[42]

“空间的名称——被使用时,同样也都涉及到我们所认识的某个殊相或某些个殊相出发的一些描述。······逻辑便恰恰相反了;在逻辑中,我们不只研究那确实存在的,而且也研究任何可以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或将要存在的,但是并不涉及实际的殊相。”[43]

“可以看到,脱离殊相的认识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层次。······在共相的领域里也有一种类似的层次。许多共相就像许多殊相一些样,都是凭着描述才能为我们知道。但是这里,正像在殊相的事例中一样,凭借着描述而知道的知识最后可以转化为凭借着认识而知道的知识。”[44]

这一“转化”难道没有问题,按下面的“还原”来说呢?

四、描述的命题的分析

“对包含着描述的命题进行分析,其基本原则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每一个命题都必须完全由我们所认识的成分组成。”[45]

五、描述的知识的重要性

“描述的知识的根本重要性是,它能够使我们超越个人经验的局限。”[46]

哲学问题罗素读后感 第3篇

一、哲学观:

“因为哲学只不过是一种企图,即企图解答这类根本的问题。”[4]

罗素的哲学观:哲学是一种批判的解答根本问题的企图

给无解的问题一个解,但是这个解只是企图,因此也只能是一种批判性的解答。

二、知识的真确性

“真确性”:真理性与确定性

知识来源于经验:

直接经验的真确性?——这里主要指陈述的真确性,即“以完全真确的形式把它们加以说明。”[5]

这里就有了“‘现象’与‘实在’的区别,事物好像是什么和它究竟是什么这两者之间的区别。”[6]

视觉(颜色,质地,形状);触觉;听觉——“实在的桌子如果存在的话,也不是为我们所直接认知的,而必定是从我们所直接认知的东西中得出的一个推论。”[7]

感觉材料、感觉、实在(物理客体)——物质

“物理客体的总和叫做‘物质’。”[8]

贝克莱:“贝克莱还是有他的功绩的,他指出了物质的存在完全可以同情合理地被我们所否定,并且指出倘使有任何东西可以独立于我们之外而存在的话,那么它们就不可能是我们感觉的直接客体。”[9]

从最唯心(感觉)的前提,却推出了一个最唯物的结论——贝克莱悖论?

“就我们只能推论它、却永远不能当下直接察觉到它而言,这种观念就具有着必要的永恒性和对我们的独立性,而同时又并不是某种完全不可知的东西,但是物质却不是这样的了。”[10]

莱布尼茨

唯心主义:

“除了心灵和心灵的观念以外,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实在的。这样的哲学家就叫作‘唯心主义者。’”[11]

三、小结

“看”和“感觉”的只是“感觉材料”,经验只是确定“感觉材料”的真理——现象;现象作为现象背后的实在的“标志”,或者说从现象推到(现象背后的)实在,或者说现象被后的实在,两者的关系如何?“我们都有充分的自由任意猜测。”[12]

哲学问题罗素读后感 第4篇

问题:“究竟有没有物质这种东西”[13]?既不能证真,也不能证伪。

一、确定的出发点

笛卡尔的“系统(普遍)怀疑法”与“我思故我在”

从我思到我在,但“我在”的“自我”的真确性,如同物质一样,也是不真确的。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自我”自身的持存性;一个是“自我”与“他者”的主体间性。

由此,我们得到一个坚固的基础或确切可靠性就是:“我们对于我们的自身经验的意识”[14]或感觉材料。

二、感觉材料是否是物理客体的存在的标志呢?

“做一个哲学家就必须锻炼得不怕荒谬。”[15]

主体间性:“我们之所以觉得在感觉材料以外应当有一个物理的客体,其最大原因在于我们要求不同的人都有着同一个客体。”[16]

“共同的中立的客体”

第一个答案;

“不同的人们都有着相类似的感觉材料,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只要是在一定的地点,也会有相类似的感觉材料。”[17]

但是,主体间性中的“他者”,对“自我”来说,依然是一种“感觉材料”,用尚待求证的“感觉材料”、“他者”来证明“感觉材料”、“物质”,就“犯了丐辞的毛病”。因此,现在需要证明的问题转变为:“世界上除了我们自身和个人经验而外,也还有别的事情存在着。”[18]

三、本能的信仰:

“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其余一切都纯属玄想,——这种假设并没有逻辑上的谬误。”[19]

但是,这里解释却是费解或颇费周折的,而“要是假定真有物体,问题自然就简单了。”[20]

简单性原则——相信有物体的存在,而不是论证物体的存在。

这就是“本能的信仰”:“既然这种信仰不会引起任何疑难,反倒使我们经验的叙述简单化和系统化,所以就使人没有理由不接受它。”[21]

四、本能信仰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哲学的任务(知识论):“指明本能信仰的层次”,对每一条或全部信仰,甚至是信仰体系存疑。

这就是知识论哲学的“批判的检查”。

哲学必须证明,也必须完成这一证明:“哲学问题所包含的辛勤艰苦的劳动是正当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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