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1篇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2篇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3篇
鲁迅在故乡这篇文章描述了他和润图之间的一个完美的童年,这让人向往,但结局非常悲惨。两个原本有着深厚友谊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的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
历史总是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帆不是很喜欢鲁迅和润图吗?
我一直认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年轻时的一个幻想。
张帆和我年龄差不多。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闲逛。我们很乐意一起去挖一个黄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品尝美味的桑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紫。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例如,他过去常告诉我他所爱的女孩的名字;喜欢”我还告诉了他我所认识的女孩的名字;比如说。目前,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有小冲突,但我们在几个小时内就和好了。在这七年里,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总之,哪里有他,哪里就有我。
自从我上初中以来,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只专注于学习,假期很少去他家。我独自一人在家看书和做作业,这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只能由孩子们来做,这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敞开心扉来对待彼此。把秘密藏在心里会让我们感觉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Runtu一样尊重对方。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次。那种微笑似乎完成了命令式的微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我们要说的',似乎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就没见过他。童年的笑声消失了。我真的很想和他恢复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似乎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走,我往西走,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裂两个人之间的友谊,这是我读了《故乡》后的理解。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4篇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5篇
看与被看在鲁迅的笔下,万物皆可看,被处死的革命者,二婚的祥林嫂,沉默的复仇者,这些都是被看的对象。但大多对象被看的时候也在看别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可以形成很多层被看的关系。文中:胖子看被警长拉着的白背心,白背心也在看周围的人。 但胖孩子身体矮,仰起脸来看时,却正撞见这人的眼睛了。那眼睛也似乎正在看他的脑壳。秃头站在白背心的略略正对面,弯了腰,去研究背心上的文字,终于读起来——“嗡,都,哼,八,而,……”
胖孩子却看见那白背心正研究着这发亮的秃头,他也便跟着去研究,就只见满头光油油的,耳朵左近还有一片灰白色的头发,此外也不见得有怎样新奇。但不多久,小学生却从巡警的刀旁边钻出来了。他诧异地四顾:外面围着一圈人,上首是穿白背心的,那对面是一个赤膊的胖小孩,胖小孩后面是一个赤膊的红鼻子胖大汉。(视线又转向小学生的视野,看人的胖小孩也被看了。)
待到重归平静,胖大汉再看白背心的.脸的时候,却见白背心正在仰面看他的胸脯;他慌忙低头也看自己的胸脯时,只见两乳之间的洼下的坑里有一片汗,他于是用手掌拂去了这些汗。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6篇
鲁迅说:“不看书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叶圣陶说:“许多有成就的人,他们的知识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学来的。”
这是一个古老智慧的民族的文化积淀和精神谱系,是历史的记忆和未来的命运,就让我们带着期盼与热情一起来追忆鲁迅之文吧。
一篇篇经典,一幅幅多彩的画面与一串串舞动的语言交错,编织出一片片思念。
他的乐观,他的天真,他那清白的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胡子,他是这个酒店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他刚踏进门,就带来了一串串欢声笑语,他只要说话便是满口知乎者也,惹得人不由的痴笑,店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字帖上“上大人孔乙己”,用“孔乙己”给他取了个绰号。他表面上喜笑颜开,背地里却发生令人惊异的事情:他是这样一个被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该得到同样不幸的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比较后一次露面,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相,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孔乙己的脸,已不是清白而是黑瘦。用手爬,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受尽了折磨而死里逃生,苟延残喘地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的心境。我们仿佛看见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
鲁迅作品集中《明天》和《白光》都是在讲封建摧残的人做的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在他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都衬托出悲凉的气氛。
但这不代表没有希望,鲁迅笔下的《一件小事》充分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存在。在这不足一千字的小说中,形象地将车夫的善良与“我”的冷漠作比较。字里行间体现出人与人的和睦共处,这里并没有盲从,也没有迷茫,更没有恐惧,而是充满一种爱。这种爱发自于人的内心且为未来点燃了希望。
在文章的比较后,鲁迅先生写到:“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痛苦……”这里的结尾表达了鲁迅先生的愧疚之心一直都在,过去的事情也一直在鞭策着他自己,教他怎样做人,教他惭愧,教他自新,同时也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却是城市的“人文疤痕”。
鲁迅在小说中将车夫与“我”对于撞倒老妇人一事的处理方式上进行对比,以“我”的自私反衬出车夫光明磊落、敢作敢为的高大形象,反映了我的自省。自省是对自身行为的检点,是幡然醒悟的过程,是启发积极自觉的行为。人的进步很多时候正是在自省中实现的。那些行不文明之举的同志真应该学一学鲁迅小说中的“我”。
文明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一种素养,做文明人需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
鲁迅作品读后感3000字 第7篇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