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规划范文 第1篇
(国网漯河供电公司,河南 漯河 462000)
摘要:通过对工程机构的设立、管理内容和办法、管理流程、管理标准和管理评价系统等各相关环节的标准化进行研究与探讨,形成了一套现场切实可行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方法,有效地解决了供电企业标准化工程管理的问题,改变了目前粗放式的项目管理模式,提高了供电企业工程管理的水平与效率。
关键词 :电网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全过程管理
1电网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目标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即为确保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对工程建设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发包、施工、调试、竣工、投产、决算、后评估等整个过程,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应按照制定的造价目标,通过科学、专业的造价管理方式,落实责任,理清流程,前移关口,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进行计算、调节和监督,实现造价的及时、客观、准确性控制,保证造价目标的实现。
节点进度计划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要十分注重节点计划时间的落实,否则,将直接影响节点终极目标的实现,必须按照“一级保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生产与基建、建设标准与造价、工期与安全和质量的关系,确保基建节点计划总体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管控范围
工程项目管控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设备招标(含变电站、线路物资)、设备订货、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开工准备(含开工资料报审)、上报开工、变电站工程施工(变电站土建施工、土建交安、电气安装、调试)、线路工程(塔基基础施工、组塔、放线)、竣工验收、投产送电、结算报送、工程档案移交、结算审计(配合)等全过程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通过标准化流程和一系列措施、模块的运用,着力加大各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管控力度,实现全方位、全层面、全角度的过程管理,切实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参照国网公司同业对标指标和基建管理综合评价,结合各公司实际,制定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全面、系统地考核整个管理过程,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效益。
2当前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责、权、利不统一,管理目标不明确
往往是工程进度、电气和线路的技术管理、土建工程技术及造价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等各要素条块分割结合,涉及多个单位、多个岗位的人员,需要大量的协调,经常出现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并且大部分单位相关岗位人员配置不尽相同,不能满足建设管理现实需求,更有甚者一个人身兼数职,精力和素质不能满足日常需要。
外在因素影响较大,工程进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或者各单位领导层对现有规范规程存在的理解差异,不同的设计院、设计人员,不同的建设管理单位都可能影响工程设计内容,造成设计评审、批复、监理等争议多。同时,设备标准和参数的不统一,导致设备选型种类繁多、通用性差,不利于统一管理,甚至需要选好具体设备后才能确定具体施工设计,重复性的反复设计直接制约着施工的进度。
安全与质量的关系问题还有待深化
随着当前建筑、劳务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拿下工程生存发展,只能降低成本,在价格上进行恶性竞争,无原则地中标。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在安全管理方面投资,没有做岗前培训,不给工人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或者是配发一些低价劣质的劳保用品,施工过程中降低标准,不但影响整个工程质量,也为现场安全管理埋下了较大隐患。
管控方法不科学,建设成本居高不下
很多单位的领导层和具体项目管理者只是把电力工程项目停留在传统认识上,不能够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管理,不能从宏观上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管控,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移交等每个阶段的进度、资源、投资、质量进行系统的思考和筹划部署,导致投资效益不高。
3积极构建项目标准化管理新模式
建立精干高效的组织机构
工程全过程进度管控的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电网建设领导小组、主管基建副经理、_、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业主项目部负责所管理项目的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作为工程承包具体执行单位,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工程完成“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明确人力资源配置及责任分工
(1) _配置节点计划管理专责,负责每月节点计划统计通报、组织召开“周工程例会”、监督检查和考核基建节点计划完成情况。
(2) 业主项目部配置工程管理人员对各相关单位节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负责工程建设情况(包括设计、施工、物资等)统计、分析、编制;协调解决影响基建节点计划执行的有关问题;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节点进度;负责节点计划进度的现场落实。
(3) 设计院配置工程设计人员,每个工程设立项目经理,负责按时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4) 监理单位配置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现场管理。
(5) 施工承包单位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安监人员、资料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等,全面保证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
构建标准化管理流程
工程前期阶段节点控制,关键在于工程erp所需物资以及服务招标采购节点的完成和工程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提前准备所需服务及物资的相关招标资料,并按照国网公司下达的物资招标批次计划时间按时提报;项目开工前必须办好项目核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着眼“人、材、机、环境”等主要因素,要求施工项目部进场前做好人、材、机的调配工作,做好项目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工作,并加强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管控作用,全面推行“政企共建、合作共赢”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竣工验收阶段进度节点控制,自变电站工程基础竣工、线路工程基础完工就开始准备工程结算资料,提前做好工程结算的准备工作,分别在项目竣工45天和90天内完成项目结算和工程档案的收集与移交。
健全专业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1) 以国内外行业先进单位为标杆,不断将本单位指标与标杆单位进行比较,借鉴标杆单位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改进措施。
(2) 积极构建科学的造价分析评价方法,按照构成投资的量、价、费固有逻辑关系多层次、多维度分析工程项目管理规律,采用层层递进的分析思路,对各个环节进行剖析,深入挖掘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因素,量化关键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系统全面地总结管理经验,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现实矛盾问题,分别从初步设计、工程过程管控、招标工程量准确性、结算及时率等方面考核全面造价管理应用情况,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精益化管理水平。
4结语
本文仅对供电企业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存在的现实矛盾、构建标准化管理模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由于构建基建项目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还需要经过管理实践的检验,特别是由于供电企业的市场特殊性以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下一步还需结合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标准化管理体系对电力企业经营效率以及经济效益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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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规划范文 第2篇
引言 建立施工过程中的目标成本管理制是当前施工项目管理的中心课题.用制度规定成本管理的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算,是成本控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和手段。
第1章 论目标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及产生原因
制定可操作性工程成本控制依据的重要性及关健性
工程作为施工企业的产品,由于其结构、规模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各工程成本之间缺乏可比性。因而,如何针对单体工程项目制定出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据(目标成本)十分关键。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与一般产品成本管理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目标成本管理是一次,它管理的对象只有一个工程项目,随着这个工程的完工而结束其历史使命。不管该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是否能实现,仅在此一举,再无回旋余地,足见作为工程成本控制依据的目标成本的制定复杂而重要。
施工企业可操作性成本控制依据(目标成本)的产生原因
施工企业对于工程目标制定存在过于简化性致使目标成本居高
但很多施工企业对于工程目标成本的制定过于简单化和表面化,有些施工企业只是简单地按照经验工程成本降低率确定一个目标成本,而忽略了该工程的现场环境以及施工条件以及工期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内部又将这一目标成本按照工程成本的构成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间接费用等按同比例套算下来,而不管这些成本项目到底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在项目成本管理措施方面,只有简单的规章制度,具体由谁去做,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提及,都是一些空洞的理论性规定,根本无法执行。这样的目标成本由于没有和实际施工程序结合起来,可操作性差,起不到控制作用,更无法分析出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因为各工程项目之间没有可比性,结果到下一个工程项目照样如此,使目标成本永远停留在目标上。
施工企业领导对成本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倒致成本的增大与浪费
长期以来,有些企业的经理一提到成本管理就想到这是财务部门管的事情,有些工程项目经理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项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财务人员。其结果是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材料管理人员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和点验、发放工作。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唯独没有了成本管理责任。如果生产组织人员为了赶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必然会导致窝工现象发生而浪费人工费;如果技术人员现场数据不精确,必然会导致材料二次倒运费的增加;如果技术人员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采用了可行但不经济的技术措施,必然会使成本增大。由此可见,工程成本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管理,目标成本要通过施工生产组织和实施过程来实现。成本管理的主体是施工组织和直接生产人员,而不是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人员是成本管理的组织者,而不是成本管理的主体,不走出这个认识上的误区,就不可能搞好工程成本管理。
由于施工组织管理人员成本管理能力、经验及专业水平的限制,责权利落实不周带来的工作效果影响施工成本。
有部分具有施工管理和组织经验的人,成本管理能力有限,文化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不高;具有理论知识水平的大学生经验又不足;具有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及成本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尤其是项目没有责任制、没有目标成本分解、责权利落实不到人,则更滋长了项目部人员的消极怠工情绪。加上现场人员流动较频繁,工作不连续,干多干少收入差不多,责任心不强。坚持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奖罚分明,是促进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是实施低成本战略的重要武器。目前有些施工企业因为各部门、每个岗位责权利不相对应,以至于无法考核其优劣,以致于出现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即使兑现了也是受奖的不公,受罚的不服。很多情况是:对本该受重奖的人员施以重奖,又怕别人眼红,所以意思一下就算了;对于本该受处罚的人员,碍于情面批评一下了事。这种只安排工作而不考核其工作效果,或者只奖不罚,奖罚不到位的做法,不仅会严重挫伤有关人员的积极性,而且会给今后的成本管理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职工所关心的,就是企业执行权责利相结合原则是否有力度。
第二章准备阶段的成本管理
工程中标后开工之前,施工企业(或其分公司)应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目标责任成本;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目标责任成本编制责任预算。
工程中标后,企业根据中标额调整预算成本以确定工程项目的预算成本。
首先,将计取的间接费用、计划利润、定额编制测定费等项目从中标额中减掉;按国家现行规定工程税金一般在工程所在地交纳,在确定预算成本中的税金时,先看向业主收取的税金够不够交纳,如果超过或不够时,要按实际应交数予以调整;现场经费中的临时设施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先将从业主方收取的金额减掉,再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部提出该项费用计划,经企业(或分公司)审批后作为预算成本的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预算成本=中标额(预计结算收入)-间接费用-计划利润-定额编制测定费+实际税金大于计取税金的差额-实际税金小于计取税金的差额-临时设施费+经审批的临时设施费开支计划数
预算成本是项目经理部成本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必须搞好施工前的成本预测。
工程项目成本预测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是成本考核的依据。搞好项目成本预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职责分工,为成本预算提供资料,保证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具体做法是:物资部门负责测算材料费用;机械部门负责测算机械费用;劳资部门负责测算人工费;财务部门负责测算现场管理费、成本降低额等。据统计,人工费约占工程造价的15%,控制好人工费,对成本控制能起到重要作用。材料费在工程成本中约占60%,是成本能否有效控制的关键。因此,在测算过程中必须慎重合理,考虑到影响成本的多种因素,不仅要保证国家、企业的利益,而且要充分挖掘项目潜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积极运用新技术,促进增收节支,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立健全项目责任成本核算机制,是实施成本控制的中心环节。应采用量化的方法将目标责任成本进一步分解到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即具体落实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分项负责人身上,最终确保责任成本目标的顺利实现。只有正确合理地界定项目的责任成本范围,并保证分解目标的落实,才能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化。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企业(或分公司)的预算成本编制责任预算。
一是根据图纸和技术资料对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程序、作业组织形式机械设备的选型、人力资源调配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为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责任预算创造条件。
二是在对当地劳动定额、材料(构件)消耗定额、工程机械定额等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详细确定劳动定员、机械运行及材料供应定额。同时,经过反复比较制定出物料、机械单价控制表,结合现场施工条件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责任预算。
三是以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为基础,按照部门、施工队和班组的分工进行分解,形成各部门、施工队和班组的责任成本,为以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
编制目标责任成本和责任预算,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对将要实施的工程项目作出科学的预测。编制之前,要仔细、详实地搜集、分析当地的市场行情和供应条件等资料,以确保目标责任成本和责任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
施工期间的成本管理主要指成本控制和分析。材料费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材料费用的盈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盈亏。有些项目部无严格执行领料用料制度,从仓库领料有数,但余料无回收,失窃浪费严重,尤其是计件承包只包工不包料,工人班组只顾出产值,材料、物资过量消耗,机械设备过度磨损;小型手动工具更无人爱护,有时借出有手续,返还无验收;或下料计算不准确,损耗率超标。钢材看管不严,遗失时有发生;材料型号不对,造成闲置浪费,材料供应量与实际不符;监督机制不健全,出了问题往往追不到责任人,这也造成成本失控的主要原因。应此施工期间的成本管理非常重要的。
3。1施工期间的材料成本控制及分析
材料控制在材料费控制:材料费控制分为价格和数量两个方面。 做好材料的管理,主要的方法有:
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公司每年对大宗的材料,如钢筋、砼、模板等材料实行招标采购,从采购上降低成本,转移材料涨价的风险。年度采购每种材料一般选择2~3家信誉良好、资金雄厚的供应商或厂家来供应材料。
切实执行限额领料及奖罚制度:施工班组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凡超额使用的材料,由班组自负费用,节约的由项目部与施工班组五五分成,从而提高施工班组节约材料的意识。要对施工班组交底,让其掌握节约材料的方法,如钢筋的使用,能使用短料的地方尽量使用短料,而不要将原材料截断;将短料通过对焊接长后使用,减少废品率。
周转材料及料具的管理:周转材料即在工程中重复使用的材料,如模板、木枋。周转材料重复使用的次数越多,投入量越小,对降低成本所起的作用越大。因此,对周转材料的管理,就是要力求其投入量少,重复使用次数多。例如,对模板的管理就要求做到,一要在施工前通过对模板放样,将每一块模板用在最适合的部位,并将模板编号,将下一层的模板用在上层相同的部位。二要避免将大板改小,小板改无。三要经常保养,刷油,避免雨淋变形而降低模板的刚度。周转料具一般按件(吨)每月租赁使用,主要是用于脚手架的钢管、扣件或门字架,要求配置合理,避免积压或数量不够影响工期。
辅助材料的包干使用:工程中辅助材料很多,如管理不善会造成材料的极大浪费。辅助材料的管理,一般采用包干的方法,如扎丝、铁钉采用将材料包含在人工单价中的方法,适当提高人工单价,让施工班组包干使用。
第四章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管理
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造成人工成本费浪费现象举例:
A.有的项目班子搭建不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而先安排亲属,推行家族化管理,增加了工资总额的开支;
B.有的不按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人员,盲目安排工人进场,造成人浮于事;
C.有的不能按定额承包工日或按分部项承包工日事先预测,实施中不能严格控制,定额外补贴用工不能从严审核,存在严重的关系工、人情工;
D.有的材料进场堆放缺乏预见性,造成材料多次倒运,严重浪费了人工费用;
E.有的由于责任心差或未吃透图纸,造成不必要的返工现象。
针对人工费浪费现象的对策:
人工费控制:对各台班组实行工资包干制度,按照事先确定的工日单价乘以台班组完成实物工作量的工日数作为班组工资,多劳多得,从根本上杜绝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培养、配备一专多能的技术工人,合理调节各工序人数松紧情况,既加快工程进度,又节约人工费用。
第五章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1.机械设备有的未能按工程质量、进度和设备能力的要求,合理配置机械设备;
2.有的不能正确评估现有机械设备利用率,不能正确分析市场前景和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以及项目可能产生的效益回报,盲目投入大型机械设备;
3.有的外租设备不能采取按台班、按工作量或包月等不同租赁形式租用,随意性大、利用率低;
4.有的设备维修和油料消耗无定额、无考核,机械设备完好率差,返修率报耗率大;有的项目不能精打细算,间接成本控制不严,临时设施过于奢华,费用开支无计划、无标准、无节制。
施工过程中机械费的控制:
1.切实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2.对确需租用外部机械的,要做好工序衔接,提高起利用率,促使其满负荷运转。
3.对于按完成工作量结算的外部设备,要做好原始记录,计量精确。
施工过程中非生产费用控制:
1.要压缩非生产人员,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实行一人多岗,满负荷工作。
2.采取指标控制、费用包干、一支笔审批等方法,最大限度地节约非生产开支。
项目的预决算与财务人员要按月做好组织成本分析、成本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正确计算月度工程成本,同时要按照责任预算考核要求,按分部分项工程分析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要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及时反馈到工程管理部门,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纠正偏差,以防止对后续施工造成不利影响或质量损失;对盈亏比例异常的现象,要特别引起重视,及时准确查清原因;对于由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施工进度节约费用的应及时推广;对于以牺牲工程质量、偷工减料降低费用的应及时纠正。之后,根据成本分析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成本分析会,总结成本节约的经验,吸取成本超支的教训,为下月成本控制提供对策。
第六章施工过程中的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技巧,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现阶段承包商的利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而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约和建筑法规,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才能全方位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对于大多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在所难免,它是合同双方合理申张自身权益的手段。但是想要做好合同索赔工作,必须在整个工程全过程中树立起索赔意识,建立索赔管理体系。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拔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索赔的含义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
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失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
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以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社会条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 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才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其他第三方原因: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施工索赔程序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对于索赔还存在一个时效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如下: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
施工索赔时效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涵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接到承包人的索赔信件后,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已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计算的依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得或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首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或者诉讼。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FIDIC合同条件只对承包商的索赔做出了规定
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如果承包商认为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期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应当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当尽快在承包商察觉或者应当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28天内发出。
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承包商无权获得追加付款,而业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在承包商察觉或者应当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期他期限内,承包商应当向工程师递交一分充分说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延长的时间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详细资料。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具有连续影响,则:1.上述充分详细索赔报告应被视为中间的:2.承包商应当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延误时间和(或)金额,以及所有可能的合理要求的详细资料:3.承包商应当在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产生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的答复。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或对过去索赔的任何进一步证明资料后42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并经承包商认可的其他期限内,做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工程师应当商定或者确定应给予竣工时间的延长期及承包商有权得到的追加付款。
施工索赔证据
由于工程与建设环境的复杂性,索赔的原因也极为复杂,但不论是何种原因形成的索赔事件,如果要想使之最终实现,索赔的依据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决定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国际惯例,索赔的依据已经形成如下标准体系: 合同文件。合同的原始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基础,是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同时,承包商提出施工索赔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依据的具体合同条款。后续合约,即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一些书面或日头指示。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师的指示,同时也有权获得执行该指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另外,合同实施期间,参与项目各方会有大量的涉及工程技术问题的往来函件,以及商讨解决合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会议记录,由于多方的核签,这些也是文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技术纪录、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象与环境变化记录等。财务收支记录材料,如施工进度款支付记录,工人工资表,月报表等。其他相关市场信息资料与政策法令文件。 承包商的合理索赔需要提交标准系统化的索赔报告,而索赔报告除了清晰明确陈述己方索赔权利,准确合理计算索赔要求外,充分有力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而索赔证据的积累正是与平日的文档管理分不开,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甚至专门会设立独立的文档控制中心集中实施文档管理,由此可见完善有序的文档管理是实现成功索赔的关键。另外,完善的文档管理也可以帮助承包商及时敏锐的发现索赔机会,避免己方合理的索赔权力丧失。如在工程师的变更通知,不可预见性的天气地质报告等等文档管理工作都实际上是工程索赔的信息来源。计算施工索赔和如何计算施工索赔是挽回因发生索赔事件经济损失的重要步骤。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使索赔内容复杂多样,如人为障碍、不利的自然条件、不可预见因素、设计遗漏、工程价款支付、人工、材料、机械、银行利息等方面的索赔,计算较为复杂。
施工索赔费用的计算
人工费:因施工索赔事件发生而增加的完成合同以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也就是额外劳务人员的雇用和加班工作以及索赔事件发生引起的工时工效降低所消耗的费用。
材料费:因索赔事件发生,使材料实际用量超过合同内的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和材料因市场价格浮动(合同中规定)需调整的材料费以及索赔事件发生导致材料价格浮动(超过合同规定)、超期储备、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 3.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包括设备租赁费和折旧费)。
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总部)管理费
利息:因索赔事件而发生的延期付款利息、增加投资利息、索赔款利息 。
把握索赔机会,找准索赔事实和充分的索赔依据,是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如在基础工程施工开挖土方时,出现了地下水,需采取增加抽水台班和人工的措施进行处理。但在工程招标时,业主或设计未向承包商说明基础开挖可能出现地下水,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因开挖土方可能出现地下水需采取施工措施的费用。在中标后的图纸会审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又忽视了此项措施费。但在实际施工时确实因开挖土方时出现了地下水,而且发包人(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地人已签字确认。承包商有权向发包人(业主)提出索赔,因此而增加的抽水台班和人工费应给予补偿,引起的工期延误应予顺延。此索赔事件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以及图纸会审和业主或人的签证单。只要站在公平公正立场有理有据索赔是可以成功的。项目施工中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提出索赔要求并保证最终索赔的成功将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只要索赔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事件、捕捉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就能够恰当维护自方利益,获取索赔。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成本管理:
(1)在现行各级核算体系,各核算人员均应承担成本核算责任。
(2)完善项目施工的承包责任制,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有章可循.制定详细的核算图表,以便于操作。
(3)实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台帐,逐月汇总,使成本支出一目了然。
(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核算员在当月底向项目经理或队长书面汇报成本执行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
(5)建立考核组织,处对项目部逐月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在施工过程中要有索赔的意识,时刻把握住每次索赔的机会。
(7)做好竣工后施工项目成本的结算,按章奖罚。
成本管理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效益,建筑产品的价格一旦确定,成本便是最终效益的决定因素,只有控制住成本,利润空间才能打开。而又因为建筑产品的一次性,其成本管理没有现成的依据可寻,更需要因项目而异,因时间而异。 总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探索.只有严格控制成本,精打细算,才能使企业创造出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罗鼎林 《国内外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化学工业出版社
[2]丛培经主编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成虎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东南大学出版社
[4]刘伊生编著《建设项目管理》 清华大学出版社
[5]何佰洲主编 《建设工程合同》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6]何红锋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评析》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7]卢家仪主编 《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8].西利著 《建筑经济学》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规划范文 第3篇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普遍采用“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简记DBB)模式,这一传统模式在国际上也最为通用。依据国际惯例[1],在DBB建设模式下,业主与设计单位(建筑师/工程师事物所)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设计单位(建筑师/工程师事物所)负责提供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选定承包商。在设计单位的协助下,业主通过招标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报价、质量和进度都满足要求且最具资质的投标人(承包商)来完成。在施工阶段,设计人员(建筑师/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和权力业主对承包商合同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这就是说,按照国际惯例,施工招标是设计工作内容中的一部分,施工招标文件只是工程设计文件之一。与国际惯例不同的是,我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不用设计单位继续承担施工招标和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而是使用专职招标机构做施工招标,用工程监理企业做项目施工监理。这就把施工招标从工程设计工作中割裂出来,不但使直接掌握工程设计理念、目标、内容和要求的设计工程师不能编写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与行动指南,而且造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者—咨询/监理工程师也不能参与编写或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当前由于业主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基本是“以进度控制为核心”(这方面,政府工程尤其突出),为了尽快弥补同行之间恶意压价竞争所造成的利益损失、一味满足业主片面地追求招标工作速度的要求(工作周期很短,基本没有时间熟悉和研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其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诸多原因,我国招标机构目前所从事的招标业务仅简单地停留在商务性的程序服务上,热衷于复制拷贝招标文件“范本”;不能依据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经验,针对所项目的具体特点,按照工程设计理念、目标、内容和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出现因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编写不严密、完整,容易引起歧义、导致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和承包商的纠纷和扯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简单、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不能充分反映工程设计意图;机械照搬“标准评标方法”,很少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评标细则等一系列问题。既使咨询/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履行职责,也难免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工程质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工程投资突破设计概算,致使业主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因此,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应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规范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参与者行为,高度重视施工招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工作,把招标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首要工作;使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成为施工招标管理的主体之一。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单位一般主要从事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监理工作,远未实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全阶段、全方位监理工作。虽然工程监理企业积聚了一批掌握专业技术并且具有丰富工程建设经验的人才,但是这批专门人员普遍缺乏项目管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尤其缺少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实践,致使大多数监理公司在履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能力上,还有比较大的困难。在迈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征途上,工程监理单位有许多基础工作需要做好。
2.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约束。所以,人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按照相关法律签订合同(制度化明确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和履行合同(规范化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而进行。经济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得到法律有力保障,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是包括业主在内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受到按照《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编写并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保障与约束。各工程建设参与者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编写并签订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确立的。当前,我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广泛按照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发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或者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编写并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这三种“合同范本”编写的施工合同都包含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咨询/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条款,合同分包与变更、担保与保险、违约责任、索赔、争议和终止等保障合同履行的条款,质量检查与验收条款,计量与支付条款,工程进度控制条款等内容。这些通用合同条款是人们从长期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中总结提炼的科学结晶,是法律、工程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和安全要求的综合体现,是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咨询/监理工程师只要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充分掌握并遵循这些施工合同条款,监督管理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参与者行为,就能建立“以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圆满实现业主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3.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深度
施工招标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选择一个守信用、重合同,综合素质较高的承包商是保证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个与施工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不相适应的承包商,咨询/监理工程师是难以通过监督管理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能做到的仅仅是通过监控把承包合同风险减少到一定程度。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属于技术服务和咨询而不是项目承包,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它的责任是通过科学的管理/监理促进项目承包合同目标实现,而不是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那么咨询/监理工程师就能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协助业主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并选定承包商,及早掌握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条款,做好合同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准备。施工承包合同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直接决定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的科学性。因此,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言,如果说施工招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立法”阶段,那么就可以说工程建设管理/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法”阶段。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工程监理企业是配备一批具有建设类专业齐全、学识素质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团队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在迈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征途上,工程监理企业应发挥人才优势,直接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或审查;这样不但能解决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通过审查加以完善、修正和优化使其更具科学性),为咨询/监理工程师开展施工监督管理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也能使得施工招标发包工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坚实基础。招标文件编写的质量(文件内容深度与广度)决定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工作效率与效果。招标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工程项目建设目标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如果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上发生遗漏或偏差,不仅直接影响招标成果而且将会给日后的承包合同管理与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造成困难,容易引发工程索赔,导致项目建设目标难以实现,甚至出现“烂尾”工程。例如有关工程变更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变更部分结算争议。类似的招标文件漏洞,常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业主容易陷入承包商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因此,把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审查这一中心环节,是体现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技术水平与实力、声誉与信用的关键。
4.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赋予承包商项目经理职责
实践表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而成的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是合同工程实施的基础;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决定合同工程建设的成败。作为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领导者—承包商项目经理既是合同工程实施的总指挥,又是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总执行官。项目经理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承包商项目经理人选取决于承包商拥有多少优秀的建造师和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实际上承包商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的同时也就选定了。为了弥补承包商项目经理选择方式的缺陷,确保项目经理代表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应明确赋予下列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合同工程实施的职责:(1)代表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工作。(2)代表承包商接收咨询/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示,实施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3)按照本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量化分解,将量化分解后的每一项工作(责任)落实到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从而组建并领导合同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4)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履行本施工合同义务有关的当地资料。(5)组织编制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实施规划(包含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分项工程的操作规程、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以及建筑材料与工程设备采购计划并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6)组织制定并落实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控制措施、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按照GB/T1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采用PDCA(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循环法进行施工过程管理。(7)定期召开施工调度会议,针对本期施工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处理相关施工管理和作业层人员;研究、制定下期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计划,安排下期施工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将会议做出的整改措施和下期计划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8)不定期召开施工专题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重大潜在隐患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并报送监理人批准。(9)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将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以及施工专题(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预防与整改措施向施工作业层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与安全作业交底,并监督参加技术与安全交底人员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10)督导材料与设备采购和化验与试验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实施使用功能检测和试验,监督项目经理部质量检验人员对检验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并将试验报告和检验评定结果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11)对为完成合同承包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确保生产要素资源的有效使用。(1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制度、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员对施工管理与作业层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审查;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分包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用电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签字确认手续。安排专人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用电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13)在使用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分包人、设备出租人和安装人以及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4)组织制定并落实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和实施危险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具、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等)和危险施工作业的批准手续,确保由具备危险施工作业资格的管理与作业层人员按政府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15)组织制定并实施和执行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和处置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16)在合同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挑选分包商选并报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查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分包商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活动。(17)参加业主和咨询/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项本合同工程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监理人的各项指示。(18)在履行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