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13篇)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1篇

根据我们对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我们觉得此报告能够提供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细节和信息,特别是在涉及到该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潜力方面。我们认为这个项目是非常有前途的,并且带有重大的商业利益。

该报告对该项目的市场做了非常全面的研究,对同类产品现有市场整体情况、对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项目在市场上的巨大潜在商业机会和发展前景。这一点非常值得肯定。

然而,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以下是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1、需要更加全面地考虑市场风险。在该项目的评估报告中,我们认为应该加强对市场风险的分析,以防止出现小范围的`市场问题。这方面的建议可能包括对竞争者的分析,市场趋势的分析,潜在的经济变化等。

2、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目标用户。在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我们认为深度研究用户是非常关键的,除了有关市场前景的大量信息,更需要了解目标用户的需求、习惯和心理特征等,从而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需要提高资金回报率。在该项目的评估中,需要更加准确地预测投资资金回报率,因为这将有利于潜在投资者的决策。参照同类项目并使用合理的模型,制定出更加准确的资金回报率,可以更好地说明该项目可行性,保护潜在投资者的利益。

4、需要落实行动计划。在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我们认为需要制定清晰的行动计划,明确每个步骤的特点和时间表,以确保该项目在完成之前能够获得足够的支持和资源。

总之,我们认为该项目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在下一步的规划和实施中,评估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应得到更好的解决和策略支持。希望该项目未来能够在市场上获得重大成功。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2篇

产品要求和顾客沟通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顾客需求,确定并评审与产品有关的各项要求,建立与顾客沟通的渠道,以确保满足顾客的各项要求,达到并增进顾客满意,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确定并评审产品要求,与顾客沟通的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2引用标准

GB/T19000-20__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__)

GB/T1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20__)

Q/质量手册

Q/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__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销售公司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的归口管理,负责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负责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负责建立与顾客的沟通渠道,接受顾客反馈信息,实施售后服务。

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加确定、评审产品要求和与顾客沟通等活动。

5管理内容和方法

产品要求的确定

销售公司应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向顾客介绍本公司产品的供货范围及技术性能、并通过招标、询价、洽谈等各种渠道收集并确定顾客对本公司产品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

应确定的产品要求包括:

a)顾客书面规定的产品要求,包括有关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性能、产品质量要求、交付期和交付方式,及交付后的技术服务、提供配件、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做出书面规定,但产品的规定用途/已知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如重型机械设备制造行业要求、电气设备安全性能要求、重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场所和环境对产品的特殊要求等;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d)本公司确定的各项附加要求,如内控标准、价格水平等。

产品要求的评审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向顾客做出承诺前进行。销售公司应在投标、接受合同或订单、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对每一份标书、合同或订单(包括口头订单、委托单)进行评审。

在评审时,应将标书、合同或订单、报价单等连同本公司确定的其他产品要求一同实施评审。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确保:

a)产品要求得到书面规定,合同草案的各项要求应逐项详细填写,标书、合同内容明确、无双关语和含义不清之处。标书、合同应字迹工整、清晰。

b)在顾客没有以文件的形式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如顾客通过电话或口头订货时,销售人员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应予以记录,并在接受订单前对产品能否满足顾客的使用要求进行确认;

c)在同顾客的沟通过程中,前后表述不一致的产品要求已经明确,存在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d)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各项产品要求

产品要求评审的实施

授权人员评审

a)对于顾客口头订货的常规产品,销售人员应予以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要求进行确认后,由销售公司经理进行评审,并在记录上签字。

b)对于顾客订购价格100万元以下的常规产品的合同或订单,由销售公司经理在合同上进行评审,并签字。

会签评审

a)对于顾客订货数量较大、交货期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常规产品的合同或订单,由销售公司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会签评审,并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b)对于非常规产品、顾客带图加工的产品,由销售公司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并将有关的文件资料一同送交相关部门实施会签评审,并经总经理批准。

会议评审

a)对于需要设计和开发的新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产品,应当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

b)销售公司负责组织会议评审,根据需要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评审。

c)会议评审后,销售公司应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记录评审内容,评审人员应签署评审意见。评审结论应经过总经理审批。

产品要求评审的协调

a)在评审中出现不一致意见时,部门经理应组织协调、解决不一致意见,提出应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

b)在评审中提出标书、合同或订单中有不明确或无法接受的要求时,销售公司应与顾客沟通意见,修订标书、合同或订单中的要求,或拒绝接受合同或订单。

产品要求评审的记录

产品要求的评审、评审后的协调、评审所引起的后续措施、及与顾客的沟通等信息均应进行记录,并按Q/《记录控制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控制。

产品要求的修订

当合同/订单等内容、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以及其他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销售公司应确保将变更内容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因产品要求的变更需要修改合同等文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b)明确修订内容并形成文件;

c)对确定的产品要求的修订内容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修订后,销售公司应将合同修订内容填写在合同修订通知单上,并及时传递给有关管理人员。

有关管理人员应掌握产品要求变更的内容,确保相关的技术、采购、检验等文件得到修订。

与顾客的沟通

销售公司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保持与顾客的接触,建立走访、通讯等相互交流信息的适当的沟通渠道,并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间,采用适当的方式实施与顾客的沟通

销售公司应针对以下方面实施与顾客的沟通:

a)交换有关产品要求的各类信息,准确而充分地了解顾客的要求,以便确定顾客要求并予以满足;

b)在售前、售中和售后交流各类相互问询,包括有关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及对合同的修改,及时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增进顾客满意;

c)接受顾客反馈信

息,包括顾客的抱怨和投诉,准确而充分地掌握顾客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满意程度有关的信息。销售公司应在接受顾客反馈信息(包括顾客抱怨和投诉)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安排售后服务活动,处理顾客提出的意见。

销售公司及售后服务人员在实施售后服务后,应填写售后服务报告单,记录售后服务的内容及顾客评价意见和验证的结果。

销售公司应每月将顾客反馈信息和对信息评审、处理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给主管经理,并传递到相关部门。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标书、合同、订单

口头合同记录评审单

产品要求评审单

产品要求修订文件

合同修订通知单

产品要求评审会议记录取

与顾客沟通的记录

顾客反馈信息处理登记表

顾客反馈信息月报表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_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令)、《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市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性条件,备案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二章节能评估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800吨标准煤以上(含28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45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8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8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00至2800吨标准煤(不含2800吨标准煤,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至45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350至8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40至8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以及节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减排等环境效益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节能评估文件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参照国家节能中心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的附件要求内容的深度和格式编制。节能登记表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格式填写。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或委托有能力的节能评估机构填写。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标准,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三章节能审查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一)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核报本级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核报本级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县市(区)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审查,报市级节能审查机关审查复核。

(二)转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当地节能审查机关不进行节能审查。

第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并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提请审查登记备案。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节能评估文件审查或节能登记表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形成节能评审意见,专家组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对节能登记表不委托评审,节能审查机关直接予以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节能审查机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可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与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合并进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同级财政安排,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第十六条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完整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表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以上均不含委托评审时间),提出节能审查意见或登记备案意见,节能审查时间应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间协调同步。

节能审查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节能评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登记表当日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第十七条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以“洛发改能评”编号,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形式印发。节能登记表备案意见使用“洛发改能评函”编号,直接在节能登记表中签署意见(见附件3)。

市、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登记备案意见编号与印发由发展改革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第四章 节能评估机构

第十九条 节能评估机构应具备与从事节能相关行业的工程咨询资质,熟悉国家、省及我市与节能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节能措施,能够独立开展节能评估工作和编写评估报告。

第二十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节能审查机关公开向社会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严格审核,最终确定节能评估机构,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节能审查机关对节能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节能评估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委托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第二十二条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第五章监管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由投资主管部门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

第二十五条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负责节能评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导致评审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委托节能监察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责令关闭,并依法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4篇

我们针对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仔细评审和分析。以下是我们对该报告的评审意见和建议:

评审意见:

1、该报告完整地介绍了项目的背景、目的、目标、范围和方法。尤其是对市场、竞争和风险的分析比较充分。

2、报告中的市场调研的数据来源、样本容量、数据有效性等方面比较清晰明了,但是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持,尤其是对于所处行业市场份额和预测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更为详尽的分析。

3、报告中做了一些初步的技术和财务方面的分析,但是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包括相关技术的`可行性、成本和效益、市场价值等。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没有提及具体的可行性分析结果,也没有展示和评估项目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分配情况,需要更细致的财务分析和资金计划。

评审建议:

1、需要更一步完善市场调研数据,可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以便于更全面地评估市场竞争和市场份额。

2、唯有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准确的技术分析,形成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数据分析,才能确定不同技术之间的差异和技术通用性问题。

3、需要更充分的财务分析,包括项目成本和收入预测、投资回报率和现金流分析等。资金计划也必须应稳定,确保项目可以顺利执行。

4、原文中也缺少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表、人力和物力资源配备方案和实施计划等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总之,在该报告上所做的实诸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尤其是在技术和财务分析方面需要更具体而且充分地展示。以上是我们的评审意见和建议,我们期待你们下一次提交更为完善和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5篇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确保三年内已列入遗留问题的12个城中村和“四横六纵”主街主路沿线的城中村全部拆迁改造完毕,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其它村庄改造。

二、规划方案

(一)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可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统一编制规划方案。

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现状宅基地范围之内,并根据该村拆迁安置等情况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安置村民用地、公开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村民安置用地面积,综合考虑实际宅基地面积和20xx年12月底_门登记的人口数量确定。集体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由规划、国土部门在保证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的基本收入和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确定。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经辖区政府初审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审后实施。

(四)已列入遗留问题、正在实施改造的城中村继续按原批准的规划执行。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房屋,其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房最大建筑面积。所建商品住宅,其套型结构比例应符合_《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有关规定。

(六)在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七)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庄拆迁的,应当按照本意见进行改造。

三、土地利用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它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它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辖区政府商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实力的经济实体通过一级开发模式实施城中村整体改造,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辖区政府、村(居)商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由市国土部门商辖区政府、村(居)组织实施。

四、拆迁安置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辖区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三)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四)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五、优惠政策

(一)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户口农转非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二)城中村改造中所建住宅、非住宅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置费、墙改费。项目资本金按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xx〕9号)有关规定缴费。

(四)各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后,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

(五)市政府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奖励。20xx年以后启动的项目,出让净收益返还部分,村按每年5%、区按1%的比例逐年递减。同时,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六)城中村改造中市各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力量,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并在项目现场成立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办公室,抽调业务精通的干部现场办公,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二)完善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按规划完成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及相邻城市规划道路、市政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拆迁腾地工作。市政府统筹组织各主管部门做好市承担的规划道路建设和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水、公交等配套建设。

(三)加快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成“四化”转化的城中村,在坚持辖区政府组织的前提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村民转市民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工作。同时,社保、医保、农业、国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

(四)强化服务和监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对各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市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的全局高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最优质的服务、最高效的审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及时解决在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同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和谐推进。

本文件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6篇

20xx年12月8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了《智慧麻城规划纲要》、《智慧麻城顶层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文本,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方案》根据麻城市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智慧麻城建设的基本目标、基本内容、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规划了20个重点项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组织管理、政策保障、信息安全等具体措施,对智慧麻城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提出的发展目标方向正确,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总体科学合理,重点项目与工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建议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信息化研究中心受麻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智慧麻城顶层设计方案(20xx—20xx年)》。

本方案首先对麻城的'发展现状与需求开展分析,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形成了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提出了智慧麻城实施组织与管理方案以及实施步骤。

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主要包括:总体框架,感知终端层,网络设施层,信息资源层,统一平台层,智慧应用层,安全保障体系,政策标准体系等8部分。

其中,感知终端设计的建设目标是重点区域全覆盖,建设内容是广泛部署各类感知终端,建设方式是统一规划、分头建设、资源共享;网络设施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全面支撑各类智慧应用,建设内容是构建无所不在的宽带网络,建设方式是统一部署、整合资源、互联互通;信息资源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建成集中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建设内容是构建满足不同层级需求的数据库,建设方式是统一建设、集中维护、信息共享;统一平台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各类应用的统一部署环境,建设内容是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式是运营商投资承建、政府购买服务、分类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是信息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

智慧应用设计包括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安全保障设计的建设目标是保业务、保数据、保服务,建设内容是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方式是统一管理、遵循规范、区别维护;政策标准设计包括政策保障措施、标准规范等。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7篇

1、该课题选题立足于学校实际,立题开展感恩主题传统文化修身课程的实践研究,拟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课程化,引导学生融感恩思想于自己人生德行之中。课题研究有助于学校新课程改革的落实,为学生未来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国家新课程改革所提倡的“以德育人_的总要求,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2、课题研究目标明确。旨在探究国学经典、美德故事、传统节日、书法等内容中感恩为特色的传统文化涵养学生道德品质的作用与途径、方法。

3、课题研究内容具体。课题聚集学生感恩意识缺乏的解决途径、依托传统文化整合实践活动于校本课程,探索感恩实践活动操作体系,较为准确地把握了课题研究的方向,有较强的实F性。建议对研究范围、研究对象做更清晰的界定,加强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的.关联度,并适当细化和具体化。

4、课题研究方法得当。课题以行动研究为主,辅以经验总结和个案研究等,能保证课题研究的有序有效推进,也有助干服务学校教学改革实践,建议在实际研究讨程中及时,酌情补充联合相关研究方法,保证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5、课题研究计划比较全面。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研究任务的分工较明确。其次,按时间序列、班级序列进行了研究过程设计。建议课题组加强_课题研究、反馈总结_的保障条件,可定期召开课题研讨会,并把课题研究和学校教研工作结合起来,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中。

6、课题研究预期成果多样化。根据研究目标,建议教师多渠道收集感恩教育的教学信息资源,对实施计划不断完善与总结,形成预期成果。成果形式不局限在教研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及教学反思上,可增加值得推广的模式、评价标准等,并注意成果的学术性、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

专家组最后建议,课题组应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研讨活动,交流研究心得,梳理提炼成果,及时对研究过程性材料、佐证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一)课题在选题方面极具研究价值

课题立足于农村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实际,在持续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开展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实现阅读教学有效性实践研究的活动,提升农村小学生提升阅读效率的能力,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小学生有很大帮助。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对引导农村小学生主动发现问题的教学实践符合国家素质教育要求下提倡的“生本”思想,对于推动学校新课程改革的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念有重要的意义。课题的主导思想及其研究内容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推广意义。但是有关如何将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结合的内容体现的不是很多,需要在文章撰写的过程中不断丰富这一点。

(二)课题研究目标明确

旨在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来探究在农村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发现问题的教学方式对于实现小学生阅读水平提升的作用。通过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来打造高效课堂。阅读课堂贴近学生实际,融入到学生平时的阅读学习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课题的研究目标分为理论目标和实践目标,在突出实践价值的同时又将理论意义进行展现。

(三)课题研究内容具体

课题明确了市农村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为研究背景下开展阅读教学的研究内容,对课题的研究方向有了明确地把握,面向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是在研究范围、研究对象的界定方面不是特别明确,建议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对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的关联度进行深入认识,并进行适当地细化和具体化。

(四)课题研究方法得当

课题中涉及到的研究行动研究法,可以保证课题研究能都真正服务于教学改革。建议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涉及一些其他的研究方法,请酌情补充并进行实施和完善。

(五)课题研究计划比较全面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研究任务的分工比较明确。在研究计划中,依据时间序列、班级序列进行了详细的过程设计,并对实施阶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划分。建议保证课题研究的实施,课题组应加强课题研究、反馈总结的保障条件,可以定期进行课题研究会的召开,并将课题研究和学校教研工作进行结合,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中。

(六)课题研究预期成果多样化

根据研究目标,建议多渠道收集农村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有效性提升过程中如何引导学生进行阅读能力的培养,对实施计划不断进行完善和总结,形成预期成果。成果形式不局限在教研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和反思方面,可以酌情增加值得推广的阅读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等,并注意成果的学术性、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

专家组最后建议,课题组应进一步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会,合理分工,展开课题研究并定期交流研究心得和成果,还要根据时间顺序分阶段对研究过程性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归档和整理。专家组一致同意本课题按开题报告进行研究。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8篇

评标专家的个人评审意见是评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评标专家通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和评审,提出专业意见,对于决定中标方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以下就是本人对于评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个人评审意见。

首先,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查和评审应该非常认真。评标专家应该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避免遗漏和失误。同时,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深入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合同、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提供合理的个人评审意见。

其次,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注意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评标专家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并保持独立的核查过程。不能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干扰或者利益的干扰,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严密性。

第三,评标专家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评标专家的个人评审意见是评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评标专家应该能够准确地理解招标方的需求和要求,并与其他评标专家、招标方沟通和协调,达成一致的评审结果。同时,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前,评标专家还需要能够将评审结果做出清晰、明确、透明的解释,让所有的投标方都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

最后,评标专家的个人评审意见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招标方的需求、投标方的实际情况、市场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的因素。评标专家应该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准确、客观地对各项指标和内容进行评估和评定,确保评审结果及其个人评审意见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个人评审意见是评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评标专家需要认真审查、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和评定。只有如此,评标专家的个人评审意见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保证中标方的选择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9篇

20xx年1月19日,达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集交通运输、物流管理、商务等部门的专家,在双狮宾馆3楼会议室对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到会专家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可研报告根据达州化工产业区发展规划、货源结构和集疏运水平,结合达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运输现状、贸易及运输半径等实际情况,以及达州化工产业区的公路物流发展的市场条件、地理条件、业务运作、商业发展模式、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作为达州市物流区域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从总体上论证了建设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对发展达州市物流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物流港集装箱的.开发及实施方案,给出相应的经济评价指标。

总体上,编制单位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收集资料较齐全,文本规范,报告内容较详尽,与相关规划及行业规范基本相符,达到可研深度,同意报告予以通过。

二、主要不足及建议:

1、报告中应明确主体站设计年限及站级标准等主要技术。

2、报告中应明确建设方案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明确站场功能分区并测算建设规模。

3、建议补充历年来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经济社会及运输量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及周边企业产量数据,完善吞吐量预测。

4、修改完善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条件相关内容。

5、采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修改财务评价。

6、建议增加环境保护、节能及消防安全评价内容。

7、报告多处打印错误请更正。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10篇

作为一个评标专家,我的职责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评估各家投标公司的方案和建议,并为最终的中标公司提供决策支持。我相信每一位评标专家都应该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1.熟知所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规定。

2.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和比较不同的方案。

3.提供客观而有力的意见,维护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能够与其他评标专家合作,共同做出最佳判断。

在进行评审过程中,我通常采取以下步骤:

1.初步评估:我首先会对所有投标公司的方案进行初步评估。这包括评估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招标要求的程度以及讲述的清晰度等标准。

2.详细评估:在初步评估后,我会开始对投标方案进行更详细的评估并分析。我会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评估标准,对方案中技术细节和经济影响进行评估。

3.智慧论证:在评估完成后,我会根据我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各家方案进行智慧论证。这种论证可以使我更好地理解公司方案之间的差异。

4.决策支持:最后,我会将我的意见提供给其他评标专家,并共同做出决策,遵循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标准选择最适合的中标公司。

去年我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一个评审委员会都应该充分利用各专家的知识和经验。互相配合,共同交流,有助于更好的决策。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评标专家,我知道我在寻找最好的中标方案过程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我的技能和经验,公正和透明的评估和比较帮助确保我们选择的中标方案是最符合我们的需求的。我希望我所做的评估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评标专家的工作,为评标程序提供更具体的信息。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11篇

20xx年1月8日,由xx省科学技术厅组织、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主持,在xx召开了xxx花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xx市古港镇金盆引线厂共同研发的“安全自动化烟花引线生产成套设备”项目鉴定会。鉴定委员会专家实地考察了设备的示范运行,听取了项目完成单位所作的报告,审阅了鉴定文件资料,经质疑和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1、提供的鉴定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该项目技术采用湿法生产及智能光电控制,将安全引线传统的生产工序科学集成,实现了安全引线生产全过程的自动流水线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原材料消耗和生产成本,减少了厂房用地。

3、该项目技术把传统的机械绕纱改为机械织纱,避免了漏药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稳定以及由于漏药造成的`安全隐患。采用断纱自动停机技术,避免了残次产品的出现,确保了产品质量。

4、该项目实现了人机分离,采用机械自动药物混合,避免了人与药物的直接接触,采用湿药生产和自动化机械切引,提高了安全引线生产中的安全性。

5、该项目研制的样机的各项技术指标通过了国家授权机构的检测,符合标准。

综上所述,该项目技术属国内首创,在烟花安全引线生产技术方面居国际先进水平。

建议加快该项目的推广与应用。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12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ADR),ADR程序规则,争议评审机制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ADR)在解决建设工程争议时具有多种优势,但争议解决过程是通过具体的程序规则的规定和操作实现的,该优势在实践中的发挥需要配套的程序规则予以保证。国际上很多高水平的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为ADR的运用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但我国尚不具备由各类建设工程ADR组成的争议解决体系,在程序规则的制定方面还有待发展。

一、国际上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特点分析

国际上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的来源分为国际工程合同范本和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两类,其特点和具体规定可以为实践中程序规则的制定提供丰富的借鉴材料。很多文章对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的ADR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编制的通用或专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ADR程序规则,在多年的实践应用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两类来源的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中均体现出一些贯穿始终的特点,但侧重有所不同。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的调解规则充分体现出争议双方的自主选择权,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程序中的大多数事项,且其决定均具有最高的效力,程序规则中的具体内容只是推荐性的表述或是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时采用。而裁决规则中机构的参与性表现得更为突出,体现在中间方的指定、程序进展的决定、争议双方的联络,以及争议解决全过程的日常管理和文档管理等,通过机构的管理保证争议解决的效率。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的ADR程序规则更加关注具体的程序进展和细节规定,可能由于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自主决定权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有所体现,更关注细节可以更有利于争议产生后的可操作性。

二、我国建设工程ADR的发展与争议评审机制

建设工程ADR存在多种类型,各种类型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因而一个国家发展多元化的ADR类型对于该国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是十分重要的。我国长期以来的建设工程ADR类型比较单一,需要在ADR类型多元化的方面予以尝试和努力。

(一)我国建设工程ADR的演变

在各类建设工程ADR类型中,调解是唯一在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方式,因而我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式传统上是由工程师来对争议进行调解。国内大部分部委的合同范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都是按照传统方式规定的。

一些国内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在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推荐适用的建设工程ADR类型。其中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中规定设立“争议调解组”解决争议。而2008年5月1日开始推行的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称“标准文件”)中规定了由“争议评审组”来处理合同双方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

通过上述演变可以看出,我国建设工程ADR类型长期以调解为主,2000年以后逐渐尝试了争议调解组、争议评审组等方式。国内各类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中的规定为我国建设工程ADR的实践提供了最具针对性的指导,而这些范本多是以FIDIC合同范本为蓝本编制的。其中调解参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的规定,而争议评审组也参考了1999版FIDIC合同范本的DAB形式。我国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中选用并推荐的争议调解组、争议评审组与FIDIC合同范本中的DRB/DAB在总体框架和流程上是基本相似的,下文将其统称为争议评审机制。

(二)在我国推行争议评审机制的基础

常用建设工程ADR类型并无优劣之分。除了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具体特点进行选择外,每个国家在法律和国内的合同范本中对于建设工程ADR类型的选择和推行,是决定该ADR类型在某一国家内是否流行、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例如英国的裁决、香港的调解和裁决、美国的调解等,均有其国家相应法律和合同范本的背后支持。此外,各类建设工程ADR类型具有相融合的特点,因而与分析哪种ADR类型更加适用于我国的建设工程实践相比,在我国现有建设工程ADR的体系和规定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进一步完善更具实际意义。

我国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调解程序规则和法律支持,但由中间方做出具有临时约束力决定的ADR类型能够更加提高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的效率。建立此种ADR类型能够为建设工程参与方在争议解决方式方面提供更多的选择,是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研究发展的趋势,在各国实践中也发挥出了良好的效果。

FIDIC合同范本推荐的DAB具有良好的争议解决效果。而长期以来我国理论和实践界在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对于FIDIC合同范本的研究和普及程度也最为深入。我国合同范本在编制中已经引入了其推荐的争议评审机制,且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DRB的应用也为我国争议评审机制的推广提供了经验的积累。因而,由于具备了图1中所述的条件,将标准文件中的争议评审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是我国现阶段促进建设工程ADR的发展较为恰当的方式。

三、我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程序规则的完善原则

我国标准文件中第24条提到将争议评审机制作为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式之一,但与FIDIC合同范本中的规定相比,争议评审机制的现有规定存在很多有待讨论和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的推行需要制定相应的程序规则。争议评审机制在标准文件中只是推荐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通过程序规则的制定充分体现出此ADR类型的优势,就能够促使争议双方更多的对其选择适用,有利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效率的提高。综合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以及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的特点,在争议评审机制程序规则的制定中要注意以下三项原则的体现。

(一)充分发挥争议双方的自主选择权

争议评审机制在我国不具备法定性,国内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在推广程度上也远不如FIDIC合同范本广泛,该机制选择与否

主要取决于争议双方的协商,因而在程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要特别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于评审组的组成方式以及大部分具体操作程序,争议双方的自主约定具有优先的效力,细化的内容只是推荐性的做法。程序规则体现出争议双方的参与性和平等选择权,使得争议双方对于争议解决的进程具有较大程度的控制力,能够提高其选用该机制的意愿。

程序规则可纳入标准文件中未采用的国际上较为常用的建设工程ADR程序,并注明其优势,鼓励争议双方通过自主约定的方式予以采用。

(二)建立高水平的争议评审专家库

争议评审机制不具有强制性,中间方做出决定后,争议双方选择是否进行后续争议解决程序。为了提高争议双方对于中间方决定的接受程度,中间方的中立性及能力十分关键。应建立相应的各类争议评审专家库,以保证评审专家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争议评审专家库可由相关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独自或与相应的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也可由相应的部委或授权的行业协会组建。如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参与选择的争议评审专家同时是仲裁员,则可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同意,专家既可以选人争议评审组,又可以争议在需要提交仲裁时担任仲裁员。如此将争议评审机制与仲裁相结合,也可一定程度上提高争议解决的效果。

建立专家库需要对评审专家的资质制定全面的评判标准:既要包含学历、通用及专业知识面、工程实践及处理争议的经验,又要精通合同管理且有能力理解和解释合同条款,同时要考虑诚信、公正、可靠度、权威性,公平中立的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在选择时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及争议的特点,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并需加强对专家工作的监督和效果反馈。

(三)注重民间争议解决机构的管理和支持

争议评审机制的程序规则须由民间争议解决机构予以制定和推行。我国建设工程ADR的整体水平不如国外成熟。建设工程参与方对于各种ADR类型多数只存在一个感性上的认识,缺少实践经验及应用的能力,因而民间争议解决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争议评审机制推行的初期,保证争议双方协议优先的前提下,机构的参与程度可以适当增强。机构在程序进行过程中提供文档管理、通知联络、时间地点确定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争议评审机制的顺利进行。争议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事项,例如评审组成员的选择,也需要机构的参与来提高争议解决程序的效率。此外,机构可以对所有的争议评审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综合其多年来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中积累的经验,在不违反保密性的前提下为今后的争议评审机制的完善提供建议。而对于争议评审机制的推广、宣传、专家库的评定和建立等事项,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机构均是最好的执行者。

上述三项原则的关系如图2所示,高水平专家组成的中间方的中立性与争议双方的平等的自主选择权相互制约相互保证,民间争议解决机构对争议解决过程进行全面的推动和管理。一份反应出此关系的争议评审程序规则既符合我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领域的现状,也可以使建设工程参与方切身体会到争议评审机制的优势所在,有利于该机制最大程度的推广。

四、我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程序规则的完善策略

我国标准文件中的争议评审机制以FIDIC合同范本中DAB的程序规则为基础,也保留了一些调解方式的特点。下面综合国际工程合同范本和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建设工程ADR程序规则的规定,逐条对标准文件中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进行分析,为争议评审机制程序规则的完善提出具体的策略建议。

(一)评审组的组成与选任

第款:争议双方在开工日后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在争议评审组的组成上。本款包含了常任和临时两种方式,但未提及成员人数以及成员的选任方式。程序规则中可推荐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采用在争议的解决和预防方面更加有效的常任三人争议评审组形式。由于我国的专家库不如国外成熟,在专家的组成上,推荐采用工程领域专家和律师等法律专家结合的方式,更能促进对争议的全面评审及争议双方对评审组的信服程度。而小型或较常规的项目出于成本的考虑可采用临时或一人评审组形式。

对于评审组的选任方式,由于对中间方的认可程度是争议评审机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而在人员的选任上要尽量采用国际上常用的由争议双方协商一致选定的方式。机构可制定推荐的专家库名单为争议双方提供参考,无法协商一致时机构在考虑争议双方的否定性意见和选择建议的基础上,在备选名单中予以指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出于效率考虑才由机构全权负责指定。

(二)评审程序的启动

第款: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抄送被申请人。

本款规定了争议评审程序的启动,为了进一步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可参考FIDIC合同范本中的规定,在程序规则中加入申请报告应当在争议发生后的一段时限内提出,逾期视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决定的规定,可以减少争议的拖延。

(三)评审具体程序

第款: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答辩报告。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双方报告后14天内,举行调查会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资料。

此两款与FIDIC合同范本中的规定相同,但没有相应争议双方可协商对时限进行修改的规定。程序规则可采用多数建设工程ADR的规定,由争议双方在评审程序启动前约定适用的程序规则,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给予争议双方对于ADR类型的选择权。而在评审程序启动后,不规定具体时限,由争议评审组在考虑争议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确定评审方式和程序时间表,这样即不与标准文件中的规定矛盾,又兼顾了争议双方的自主选择权和评审程序的效力。此外此部分程序规则中要包含专家的资质要求,以及评审程序的保密性规定。

(四)评审意见效力及与仲裁的衔接

第款:调查会结束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独立公正做出书面评审意见。争议双方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拟定执行协议,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争议双方不接受评审意见的,在收到意见后的14天内发出仲裁或意向书,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当暂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该部分对于评审意见的效力保证有所欠缺。标准文件中的评审意见不具有临时约束力,如争议双方不接受,仍需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争议评审机制的有效性打了折扣。程序规则中应参考国际上常用的做法,推荐采用评审意见对于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规定。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评审意见的效力,程序规则可采纳争议评审组在评审意见做出后一定时间内可以对意见中的错误和歧异部分予以修改的规定。同时,争议双方可以对评审意见进行部分接受,或者可以协商改动后接受,只对完全无法接受部分提交后续争议解决程序。

在与仲裁结合的部分,2008版FIDIC DBO合同条件的该部分内容是很好的借鉴材料,为了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程序规则中可添加任一方在同意评审意见后却不加以履行,另一方可对不履行行为直接提交仲裁的规定。而在约定评审意见具有临时约束力的情况下,即使未发出不满意通知,对任一方的不履行行为也可提交仲裁裁决。

(五)其他规定

程序规则中评审程序终止、费用分担等规定,出于程序完整的角度,应按照国际上的常用做法予以添加,即评审程序在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评审决定做出或任一方认为该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终止,并明确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等。

地方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范文 第13篇

齐红深教授主持的“九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日本侵华教育史研究”意义重大、目的明确、成果丰富。总的说,已经基本达到课题设计方案的目标。

1.日本侵华时期的一系列教育政策是日本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研究日本侵华时期的教育,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于当前的外交斗争、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危机意识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齐红深教授和课题组成员不仅出于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且立足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对日本侵华时期教育的`受害人进行访谈,既保护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又使研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学术性。

3.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明确,不仅不限于局部地区,而且力求包括尽可能多的沦陷区的教育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以往研究中的不足。这对于进一步拓宽和加深本领域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

4.本课题力求在大量史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研究。课题组成员不仅搜集了大量文字史料,而且挖掘了直接当事人的口述资料,作为文字史料的补充。这不仅弥补了以往同类研究的不足,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史料的来源。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本领域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5.齐红深教授负责的课题研究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对普及和传播科学研究的成果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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