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支部换届程序范文 第1篇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党员的意志,要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基层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推荐出多数党员满意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中多数党员和党支部的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的预备人选(20%以上差额),同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等额推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基层支部换届程序范文 第2篇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如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基层支部换届程序范文 第3篇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一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二是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三是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低于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四是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五是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六是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七是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